?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相關知識
作者:代辦公司注冊營業執照 | 發布時間:2024-12-30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相關知識
一、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自然人股東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般企業
個人股東獲得轉增的股本,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股份制企業
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此項規定的資本公積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
非上市及未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并符合財稅〔2015〕116號文件有關規定的,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非上市及未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辦理轉增股本分期繳稅,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的資料是什么?
企業于發生轉增股本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報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備案表(轉增股本)》、上年度及轉增股本當月企業財務報表、轉增股本有關情況說明等。
三、納稅人在分期繳稅期間取得分紅或轉讓股權的如何操作?
納稅人在分期繳稅期間取得分紅或轉讓股權的,企業應及時代扣轉增股本尚未繳清的個人所得稅,并于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