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3月底發生增值稅銷售行為,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019年4月1日后,購買方告知,需要將貨物退回,此時,銷售方尚未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付給購買方。納稅人應當如何開具發票?
作者:代辦公司注冊營業執照 | 發布時間:2024-12-2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3月底發生增值稅銷售行為,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019年4月1日后,購買方告知,需要將貨物退回,此時,銷售方尚未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付給購買方。納稅人應當如何開具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因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如果購買方尚未用于申報抵扣,銷售方可以在購買方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后,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并按照調整前稅率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