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地下室注冊公司 北京住地下室違法嗎?
作者:admin | 發布時間:2024-09-26北京住地下室違法嗎?
答案是北京市住建委發布《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規范》,明確自2019年8月1日起,北京市啟用新版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規范。根據規范,規劃用途不是居住的普通地下室,不允許經營性住人。只有符合條件和規定的才可以住人,但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和規定,否則就是違法的。
新版規范普通地下室規劃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改變規劃使用用途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規劃用途不是居住的普通地下室,不允許經營性住人;明確地下二層及以下,不允許用作自用性宿舍;明確擅自改變按規劃用途使用的地下空間的,由規劃部門依法處理。
具體來看,地下空間用于出租的,應按照本市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利用地下空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需取得相關證照的,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證照時應核實地下空間使用許可或者使用備案的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相關證照;利用地下空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需滿足消防的相關要求,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有關資料。
按照規劃用途利用地下空間從事旅館業、設置宿舍以及其他居住場所的,也應滿足多項要求。比如,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房間內不得設置上下床,兩床之間的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1米;房間內凈高不應小于2.4米,房間內明顯位置要有緊急疏散圖等。
北京地下室住人怎么處罰?
住建部發表《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其中有條規定的大致意思是:出租人將諸如地下室、廚房、衛生間、陽臺等非居住空間,情節嚴重的,將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就是說,對于地下室這種相對便宜的租住場所,以后都不允許出租了。
北京地下室能落戶口嗎?
北京地下室目前不能落戶。地下室是用來空防使用的,不是用來居住的,所以在建筑規劃上是沒有門牌號的,也就無法落戶,落實的房子必須有正規的住房編號,并且具有居住的功能,現在這兩個條件都不能具備的話,就不能滿足落戶條件,也就無法落戶,北京目前商住房在新規定后,好多也不能辦理了落戶手續了。
北京市海淀區柳浪家園地下室出租住人是那個部門在菅?
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柳浪家園地下室出租住人需要向當地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門進行備案和申請。具體來說,需要向海淀區公安局派出所申請居住證明,向海淀區住建委申請房屋租賃備案,向海淀區城管委申請房屋使用許可證等。因此,不同部門都有相關職責和權限,需要進行協同配合才能有效管理和監管地下室出租住人。
北京市地下室住人新規定?
(1)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 ,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房間內不得設置上下床,兩床之間的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1米 ,房間內凈高不應小于2.4米 ,房間內明顯位置要有緊急疏散圖。
(2)人員居住主通道應按照原結構布局使用,且寬度不得小于1.6米 ;次通道單面布房寬度不得低于1.2米 ;雙面布房不得低于1.3米。主出入口不宜設置在居民樓內。
(3)新設立的房間,其實際使用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米,無采光窗井房間的實際使用面積不得小于12平方米。
(4)房間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口的距離不應大于15米。房間門至最近安全出口或至相鄰防火分區之間防火墻上防火門的最大距離:醫院應為24米,旅館應為30米,其他工程應為40米。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其最大距離應為上述相應距離的一半。
設施要求方面,應具備給排水、衛生間和采光窗井;設置庫房、男女獨立分開的衛生間、淋浴間、開水間和晾衣間等公共服務房間。住人房間設置自動斷電保護裝置,最高限額3安培;具備有效的通風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