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經營范圍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6-14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范圍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金融機構等債務人之間的承諾。被擔保人未履行對債務人承擔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
擔保責任
的舉動。
融資擔保
企業
業務范圍
為:
(一)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商業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與此同時,經監管部門許可,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兼營以下部分或全部業務:
(一)訴訟保全擔保;
其他履約擔保業務,如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支付如期償還擔保等;
(三)融資咨詢、稅務顧問等與擔保業務相關的中介機構;
(四)投資自有資金;
(5)監管機構規定的業務。
此外,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對其他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進行再擔保,并辦理債券發行擔保業務,但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近年來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二)監督機構規定的審慎標準。
其中,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除符合上述條件外,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并連續運營兩年以上。
其中,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除符合上述條件外,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并連續運營兩年以上。
[基礎知識]
非融資性擔保企業經營范圍:
(一)訴訟保全擔保。
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款如期償還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還款擔保,
財產保全
擔保,租賃協議擔保,其他合同擔保。
(四)融資咨詢、稅務顧問等與擔保業務相關的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