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經營診所怎樣處罰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6-13如何懲罰無證經營診所?
一、如何懲罰無證經營診所?
未經批準擅自開設醫療機構醫療或非醫生醫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取締,沒收其非法所得、藥品、設備,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吊銷醫生執業證書;對病人造成傷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對非法行醫的處罰
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獨處罰,嚴重影響醫生身心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導致醫生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刑法有關規定,頒布了《刑法有關規定》,以確保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規處罰非法行醫犯罪。《
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最高人民法院解釋
》,從2008年5月9日開始實施。
法律規定進一步明確了評估非法行醫犯罪的五種情況,并詳細規定了刑法相關條款中“情節惡劣”和“嚴重影響醫生身心健康”的情況。
對非法行醫犯罪行為的司法解釋有五種情況: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行為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2、本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設醫療機構;
3、在依法注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4、未取得鄉村醫師執業證書,從事農村醫療活動;
5、家中接生人員在家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
法律規定還規定,下列情形之一應被認定為“惡劣情節”:
1、造成就醫人員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等一般功能問題;
2、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時尚或有傳播,時尚可怕;
3、使用不符合我國規定標準的假藥、劣藥或衛生材料、醫療機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4、在被衛生部門行政處分2次后,非法行醫再次行醫;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況。
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嚴重影響醫療人員身心健康”:
1、造成中度以上醫生殘疾,器官組織損傷,造成嚴重功能問題;
2、造成三名以上醫生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造成一般功能問題。
第三,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程序
1.除了簡單的程序,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應該適用:立案和證據調查;征求辯護和聽證;審批確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備案;交付或交付或實施行政處罰決定。
2.查封扣留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鍵負責人批準,并向當事人提供執法證明、現場交貨查封、扣留決定、查封、扣押財產的數據清單。
2.查封扣留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鍵負責人批準,并向當事人提供執法證明、現場交貨查封、扣留決定、查封、扣押財產的數據清單。
3.查封、扣留不得超過法定時限,應當在查封、扣留期間作出處理決定。被查封、扣押財物應當沒收的,按規定收回;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立即消除查封、扣留。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如何懲罰無證經營診所的相關介紹。從以上內容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執行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生產、銷售劣質藥品、詐騙等犯罪的,按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要求定罪處罰。如您對上述內容仍有疑問,可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