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操作法律實務指南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6-13強制操作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法律實務手冊
保險總論第一章
第一部分是風險和保險
第一,風險的基本概念
(一) 風險定義
由于現實生活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我們討論各種保險的根本原因是,人們正試圖抵抗和規避風險,勤勉減少對我們生活、生產和工作的負面影響。一般來說,風險實際上是指損害的不確定性,包括雙層含義:一是可能發生損害;第二,這種損害是不確定的。一般來說,風險實際上是指損害的不確定性,包括雙層含義:一是可能發生損害;第二,這種損害是不確定的。其中,有兩個概念:第一,損害頻率也可以稱為損害機會,即損害頻率=損害頻率/風險單位數,一定時間內一定數量的風險企業會遭受損失的次數或水平,一般用成績或百分比來描述。這里的風險單位是一次風險事故可能導致擔保物損失的范疇。二是損失程度,即擔保物發生事故損失的金額,即損失程度=實際損失金額/事故數量。一般情況下,損害頻率與損失程度之間存在反比關系,即損害頻率較高,但損失程度較??;損害頻率較低,但損失程度較大。
(二)風險的基本要素
風險主要包括潛在風險、風險事故和損失。
一是潛在風險。潛在風險是指造成或增加風險事故發生的機會或擴大損害的原因和標準。潛在風險一般分為三種類型:本質潛在風險、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其中本質潛在風險是與事物物理作用直接相關的有形因素。道德風險因素是與人類道德修養有關的無形因素,即因個人不誠實、不誠實或不誠實而試圖促進風險事故,甚至造成物質財富損害或人身事故的因素。心理學風險因素是與人的心理狀態有關的無形因素,這是因為人的主觀過失,甚至增加了風險事故發生的機會或者擴大了損失程度。
二是風險事故。危險性事故是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偶發事件。
3.損害。損害是指非故意的、非預期的、非計劃的經濟價值下降。
以上三個風險因素之間的關系是:潛在風險是風險事故的潛在原因;風險事故是造成損失的直接或外部原因,也是虧損的媒體。潛在風險會導致和增加風險事故;風險事件的發生可能會導致經濟損失。
(三)風險類型
簡單的風險和投機風險。簡單的風險,是指只有經濟損失就沒有盈利可能的風險;而且所謂的投機風險,就是既可能造成經濟損失,又可能造成收益風險。其結果有三種可能性,即損害、無損失和利潤。
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靜態風險是指自然力的變化或人類行為的異常造成的風險;動態風險是指人們社會活動帶來的各種風險。
基本風險和特定風險?;撅L險是指風險的來源和影響與特殊人群無關,至少是自身無法阻止的風險,即全社會廣泛存在的風險;特殊風險是指與特定人群有因果關系的風險,即特定人群造成的損害只涉及自身風險。
財產風險、人身風險、責任風險和信貸風險。資產風險是指可能造成資產損害、損害和貶值的風險;人身風險是指人因生、老、病、死、殘等原因造成財產損失的風險;義務風險是指對他人因侵權或違約而遭受的人身事故或經濟損失承擔責任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在社會交往過程中,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由于一方違約或刑事犯罪,給彼此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和政治風險。當然,風險是指天氣現象或物理變化造成的風險;社會風險是指個人行為異常或不可預測的群體行為造成的損害風險;經濟風險是指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的變化或估計錯誤,產量減少或價格漲跌造成的損害風險;政治風險是由種族和宗教的矛盾、叛逆和戰爭造成的。當然,風險是指天氣現象或物理變化造成的風險;社會風險是指個人行為異常或不可預測的群體行為造成的損害風險;經濟風險是指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的變化或估計錯誤,產量減少或價格漲跌造成的損害風險;政治風險是由種族和宗教的矛盾、叛逆和戰爭造成的。
6.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可控制的風險是可以預測和控制的風險;風險無法控制,但風險無法預測和控制。
(四)風險控制
定義風險管理。風險控制,是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根據對風險的理解、考慮和分析,以最低的成本獲得更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其目標有兩個,即損害前風險管理目標和損失后風險管理目標。提到損害發生前的風險管理目標,主要包括降低損失成本,減輕或消除心理壓力。損害發生后的風險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維持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的生存,維持生產,實現利潤計劃,維護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的服務能力,承擔社會責任。
風險管理的基本程序。風險管理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風險分析、風險估算、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管理效果評估。其中,風險分析是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區分、整理和檢驗風險特征所面臨的風險和潛在風險的過程。風險估算是指在風險分析的前提下,根據收集的相關損害材料的具體分析,應用概率論和數學統計,預測風險的概率和損失程度。
風險控制技術的選擇。風險對策是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根據風險特性、風險頻率、損失程度和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鑒別、分析和估算風險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風險處理方法的過程。風險管理方法分為兩類:控制法和財務法。
(1)操縱方法的目的是減少風險次數,減少損失水平,重點是改變各種造成風險事故和擴大損失的條件。它是一種風險管理方法,可以防止、清除風險或降低風險頻率,控制風險損失的擴大。主要包括:預防,即為了避免因從事這項活動而造成的風險損失,放棄某些活動。為了消除或減少各種可能造成損害的因素,在風險發生之前,應采取具體的措施來解決風險。抑制,在風險事故發生時或發生后,采取各種措施避免損失擴張。風險中合,即風險控制人采取措施將損失機會與盈利機會進行平分。為了提高每個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結合或分散,即結合同一特點的大多數企業直接分擔所遭受的損失。
會計法的目的是提前進行財務分配,以吸收風險成本。這是一種風險管理方法,可以通過提留風險準備金來提前進行風險成本的財務分配,從而降低風險成本。這種方法實際上是事先對無法控制的風險進行會計分配。主要包括:自留或承擔,即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本身承擔全部風險成本的一種風險管理方法。遷移是指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有意識地將風險損失或與風險損失相關的財務后果轉移給另一單位或個人,以防止責任損失。
(五)風險與保險的關系
一種風險形式,即保險人可以接受承保的風險,即符合保險人承保標準的風險。這需要有幾個標準,才能保證風險是一種簡單的風險。這一風險的產生應該是隨機的,這是一個意外。所說的意外,是非大眾的故意行為造成的。不可能根據保險轉移故意行為帶來的風險和一定的風險。比如賭博、自然損失、設備損壞等。都是不可保證的風險,賭博是法律禁止的,自然損失和折舊是必然的,所以不能保證保險人。非意外風險屬于不可保險風險。可以保證風險還必須有許多標底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這一風險損失必須由貨幣來衡量。上述保險風險條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 [page]
第二,保險定義
(一)保險是一種經濟補償制度,保險人以扣除保險費的方式創建保險基金,用于賠償因自然災害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在人身保險事故(包括死亡、疾病、殘疾、年齡、下崗等)發生時支付保險費。).
(二)特定風險事故的發生、大多數經濟單位的整合、有效的費率計算、保險基金的建設等都是保險的基本要素。
(三)保險的作用。從宏觀上看,保險對整個社會和整個社會經濟都產生了積極的經濟效應。主要表現為:有利于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穩定發展,有利于科技的全面推廣,有利于社會的穩定,有利于出口貿易,有利于國際交往,有利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從微觀效應來看,保險作為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風險管理的財務處理方式也具有積極的經濟效應。主要表現為:有助于企業立即恢復經營,固定收入,提高經濟核算,加強風險管理,穩定人民生活,提高單位和個人信用。
(四)保險類型。根據以下規范,保險可以進行不同的劃分:
自我保險和法定保險。自我保險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在自愿原則的前提下,按照簽訂保單而建立的保險關系;法定保險,也稱為強制保險,應以國家相關法律為基礎。
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財產保險應以資產及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人身保險應以人的生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
財產損失保險、信用保障保險、責任保險和人身保險。財產損失保險應以物質財產及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信用保證保險應以被保證人履行合同為保險標的,分為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信用保險是保險人根據權利人的規定,保證義務人(被保證人)信用的保險;保證保險是義務人(被保證人)根據權利人的規定,規定保險人向產權人保證義務人信用的保險。責任保險應以受益人按規定對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
營利保險和非營利保險。營利性保險是商業保險,應以盈利為目的;非營利性保險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根據經營主體的不同,非營利性保險是否含有強制性,可以進一步分為:社會保障、政策性保險、相互保險、合作保險。社會保險是我國通過立法,為國家員工臨時或永久喪失勞動力或下崗提供一定物質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體系。政策性保險是國家為執行某些經濟政策而實施的一種非營利性自行保險。相互保險是指參與保險的成員之間的相互保險制度。合作保險是指參與保險人以資產入股的形式積累保險基金,為入股人員提供經濟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和商業保險。社會保險是我國通過立法,為國家員工臨時或永久喪失勞動力或下崗提供一定物質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體系。商業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合同約定可能發生的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賠付保證金的義務,或者在受益人死亡、殘疾、疾病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和時限時承擔賠付保險費的義務保險行為。
原保險,再保險,重復保險,共同保險。原來的保險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簽訂保單,構成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再保險是指一方保險人將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險營銷轉讓給另一方承擔保險,即保險人的保險。重復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同時向多個保險人簽署相同保險標的、相同保險利益、相同保險事故的保單,其保險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保險。同一保險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人立即承保相同的保險標的、相同的保險利益和相同的保險事故,保險費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保險。
單一風險保險和綜合風險保險。單一風險保險是指在保單中只要求對某一風險造成的損失承擔保險條款;綜合風險保險是指保單中要求對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承擔保險條款。
團體保險和個人保險。團體保險應以團體的名義向團隊成員申請總合同提供保險;個人保險是以個人名義向保險人投保的家庭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
我們的《保險法》將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
第二節保 險 合 同
第一,保險合同的概念和類型
(一)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在商業保險中承諾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其中,被保險人是指與保險人簽訂保單,并根據保單承擔保險費支付責任的人;保險人是指與被保險人簽訂保單并承擔賠償或支付保險費責任的車險公司。
(二) 保險合同的劃分標準和基本分類。
根據保險合同標的的不同,保單可以分為財產保險合同和人身保險合同。
以保險合同的保證性質為標準,保單可以分為定額保單和損失賠償保單。
基于保險費用與保險價值的關系,保單可以分為全額保單、不全額保單和超量保單。
以保險標的的價值是否事先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為基準,保單可以分為定值保單和不定值保單。
保單是否需要以現有保單為載體,保單可以分為原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
第二,訂立保險合同
(一)簽訂保險合同的標準
簽訂保單時,應堅持平等互惠、協商一致、自行、合法等基本原則。保險簽訂合同要經過要約和承諾,也稱為保險和承保兩個階段。
(二)保險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規定,保單一般應具備下列基本條款:保險人名稱及住所;被保險人、受益人名稱及住所,以及人身保險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保險標的;免除保險條款和責任;保險期限和保險條款的起始時間;保險價值;保險費;保險費及其支付方式;保證金支付或支付方式;解決違約責任和爭議;合同訂立的年、月、日。除上述保單事項外,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可以就其它與保險相關的事項作出承諾。除上述保單事項外,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可以就其它與保險相關的事項作出承諾。
2. 免除保險條款和責任關系。免責條款是當事人承諾根據協議清除和限制其未來保險條款的合同文本;它是雙方簽訂的合同的一部分。免責條款必須明確,不能以默示的形式進行。一般情況下,制定責任免除條款的效果,是對未來的保險條款進行清除和限制。
保單,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1)保險單。保險單又稱保險書或保險申請書,是保險人在申請保險時填寫的書面要約。為了準確、快速地處理保險營銷,保險人設計了保險單的格式和項目,并以規范的方式提出。保險單的關鍵內容包括:受益人姓名、地址、保險標的名稱、保險別、保險費用和保險條款的起始日期等。被保險人的年齡、職業、身體狀況、收益人等都必須納入人身保險的投保單。這一詳細實際情況是保險人掌握被保險人的保險規定,決定是否承保其保險,保險條件和保險費率等重要環節。保險公司發布保單后,保險公司將成為保險合同的一部分。 [page]
(2)暫保單。臨時保單,又稱臨時保單,是指在發布保單之前,向被保險人出具的保險證明。內容很簡單,只描述保險標的等重要事項。如果有保單以外的特殊保險標準,必須在暫保單上注明,作為以后的依據。臨時保單具有與公布保單相同的效果,有效期一般為30天。在暫保期限內,保險標的受到保險事故的損害,保險人應當按照公布保單記錄的條件承擔連帶責任,除非有特別約定。暫保單在公布保單后自動失效。個人保險合同一般不采用暫保方式。
(3)保單。保單是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發放的書面憑證,是保單最重要的方式。要求詳細、確立保單應務。保單記錄內容必須符合法定規定。
(4)保險憑證。除保單外,保險憑證是一些保單書面憑證,是一種簡單的保單。其內容僅包括保險費用、保險費率、保險范圍、投保人、受益人、保險期限等。以類似的公告保單為準,保險憑證中沒有列入內容。如果公布保單和保險憑證的內容有排斥或保險憑證另有特殊規定,則必須以保險憑證為準。貨物運輸保險、機動車輛保險等服務中通常使用保險憑證。
其他書面協議方式(5)。除上述四種方式外,保單還可采用其他書面協議方式,如額外的保險條例和批準,也構成了保險合同的一部分。保險合同生效后,如果保險標的和風險程度發生變化,則需要在保單中添加新的內容或部分內容。
合同內容
進行調整。因此,保險人出示保單以外的批準單,以標明保單的變更,或者在保單上記錄附加條款,以增強原保險合同的內容。與原保單類似的條款相比,批準和附加保險條例的法律效力更好。
第三,保險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保單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險合同是指對方或多方被告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政策并非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即當事人不得與自己簽訂合同。一般情況下,保險合同由一名被保險人與一名保險人簽訂。但是任何一方都可以擁有大多數被告。在創建之前,保單也必須雙方同意。雙方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對于保單當事人的意思,第三方也不能進行非法干涉。
保險合同是被告方達成一定經濟目標的協議。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的目的是獲得意外傷害的經濟補償,或者在有特殊需要時獲得經濟救濟。保險人往往承保風險,因為他們根據風險分擔獲得經營利潤和社會效益。
保險合同是當事人的合法行為。在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之前,被告方簽署的保單、內容和程序必須合法。合同生效后,彼此必須遵守承諾,否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保單不同于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險合同是雙務合同。根據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聯的不同,可以將合同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雙重服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同時承擔義務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權力就是另一方當事人的義務,權利義務相匹配。相反,只有合同當事人有權,而另一方被告方只有一份義務合同叫做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保險合同。投保人和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成立生效后,必須履行約定的義務。被保險人的責任是支付保險費、防災防損、增加風險等。保險人的責任是提供經濟保障,承諾事故時履行責任,幫助受益人防災防損。
但是,保單這種雙務合同的性質與一般合同的雙務特征也各不相同:
(1)在一般雙務合同中,一方可以因對方未履行債務而拒絕履行債務,也稱為“同時執行”標準,但保單中的被保險人不應因保險人未履行義務而拒絕繳納保險費。因為保險人只承擔經濟保障義務,所以是否發生支付義務必須具備一定的標準。再比如,在人壽保險合同中,雖然保險人一方履行了給予經濟保障的義務,但不要要求對方支付保險費。如果對方拒絕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只能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
(2)在一般雙務合同中,雙方可以根據自由意志放棄自己的權利,但保單中不允許保險人放棄一些權利。而且受益人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比如保險事故發生后,受益人放棄向保險人索賠的權利等等。
保單是有償合同。根據合同雙方的利益情況,合同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免費合同。因有合同權而必須償還相應費用的,稱為有償合同。擁有合同權而不需要償還費用的,稱為免費合同。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即被保險人必須支付相應的費用,即保險費,才能獲得保險經濟保障。一般有償合同中,應以“等價有償”為準則,即支付與反付款一致。但是,保險合同的有償性只要求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之間存在相互關系,并不要求雙方的支付義務完全一致。因此,被保險人不能因為自己支付了保險費,就要求保險人支付同樣的費用,而長期人壽保險除外。與此同時,保險人還應通過精確計算,使所收取的保險費與其提供的經濟保障水平一致,不能高收費低保障。
保險合同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以執行特殊方法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因執行特殊形式而成為合同成立的要素。政策是否為要式合同,其實質意義在于合同的有效性。在某種方式創建的時候,要式合同起效。在被告方意思表示一致時,非要式合同即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提出保險條款,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條款達成共識,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及時向被保險人核對保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并在保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中注明被告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經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許可,也可采用前款規定以外的書面協議方式簽訂保單。
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附合合同又稱附意合同、定式合同。它是根據合同在訂立過程中的相互地位來劃分的:一是談判合同,在訂立合同時平等協商形成合同文本內容;另一種是附合合同,即合同一方受到嚴格控制,另一方不受限制(或限制較少)。這種類型的合同通常發生在合同雙方能量嚴重不平等的時候。一般情況下,一方準備印制的標準合同文本,另一方在“訂不訂由你”的前提下表示接受合同。這種合同表面上是雙方自愿的,但由于各種原因,如一方壟斷市場、實力雄厚、國家行政權利支持等。,另一方不得不在明確的條件下接受合同,因此其可玩性有限。保險單還具有附合合同的性質。由于保險業的普遍發展,各國保險業的交叉經營與合作,保單逐步呈現出技術化、定型化、標準化的趨勢。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由保險人一方確定(經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保險人根據自己的承保能力和技術特點,明確承保的基本條件,要求對方的權利和義務。被保險人只在保險公司設立的不同保險類型的標準合同中進行選擇,一般情況下不會更改已確定的條款內容。這一行為節約了成本,有利于保險的普遍實施。由于保險人了解保險技術和業務經驗,具有較高的資本實力,保單往往具有附合合同的性質。被保險人往往對保險營銷不熟悉,難以質疑條文。但是,并非所有的保單都采用標準合同的方式,因此,不能說所有的保單都是附合合同。一些特殊的保險類型,也采用相互協商的方式簽訂,與一般合同具有相同的性質。與此同時,即使保單選擇了標準格式,也允許雙方協商調整、填寫或取消其中的一些條款。因此,保單并非典型的附合合同,而是具有附合合同的性質。 [page]
保單具有“射幸”性。“射幸”的初衷是看運氣的意思。保險合同的射幸性,主要體現在保險人的反支付上,在合同訂立時尚不能確定,而是依賴于保險事件的發生。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標的造成損害,受益人從保險人那里獲得的賠償可能遠遠超過花費的保險費;相反,如果沒有損害,受益人只會投入保險費,不會得到保險人的所有反向支付。另一方面,保險人的情況是,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他支付的金額可能會超過收入保險費;如果沒有保險事故,只收保險費,不需要賠償。在保險合同中,實際上被保險人以交付保險費為代價,將一起可能發生損失的危險事故轉移給保險人,但這種危險事故只有在未來才能發生,也可能不會發生。因此,保險合同的后果是不確定的??梢钥闯觯kU合同的射幸性是保險事故的隨機性。但是,保單不同于典型的射幸合同,典型的射幸合同包括賭錢、彩票等。這種合同一方的支付,完全依賴于意外事件。保險合同的射幸性只體現在保險人反付款的隨機性上,而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給予經濟保障的效果無疑是確定的。對長期壽險而言,它含有儲蓄,不會有射幸性,所以準確地說,保險合同是具有射幸性的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保單這種射幸性只是每一種保單而已。例如,就所有承保的保單而言,總保險費收入與總賠償費用的關系是科學計算的,兩者應該大致平衡。這個方面沒有隨機性,也就是沒有射幸性。
保險合同是誠信合同。合同的簽訂以合同當事人的誠信為載體,以欺詐、脅迫等方式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沒有法律約束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一方在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使其所做的民事行為無效??梢钥闯?,誠信是合同的基礎。由于保險事件的發生具有隨機性,保單規定被告方的誠信程度高于其他合同。唯有堅持誠信原則,才能保證保險合同的履行,同時也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政策屬于非即時清結合同,其有效期一般較長,且保險合同內容特別細膩復雜,因此,政策應采用書面通知。
第四,履行保險合同
(一) 被保險人履行保險合同的
保險合同生效后,被保險人應履行以下責任:交付保險費;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當保險標的的風險增加時,及時聯系保險人;保險事故發生時,及時聯系保險人;保險標的遇難時,立即救援;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提供相關證明。
(二) 保險人履行保險合同的行為
保險合同生效后,保險人應履行以下幾種責任:立即簽署保單、支付或支付保險費、支付相關費用和其他附屬義務。
其中,值得特別注意的是:
支付保險費。
(1)繳納保險金的期限。保險人收到受益人或受益人的賠償或保險費要求后,應立即批準,并將批準結論通知受益人或受益人;對于屬于保險條款的,應當在與受益人或者收益人達成相關賠償或者支付保險費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或者支付保險費的義務。如果保單對保險費、賠償或支付期限另有約定,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履行賠償或者賠付保險費的責任。
(2)先支付保證金。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賠償保險請求及相關信息之日起60日內,不能確定賠償或賠償保險金的金額的,應當按照現有的確認和信息知道最低金額先賠付;保險人最終決定賠付或賠付保險金的金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3)保證金支付請求權的解決時效。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收益人自了解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對保險人要求賠付保險金的權利不履行5年。人壽保險以外的保險受益人或收益人,自了解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內不履行保險人要求賠償或支付保險金的權利。
(4)保險人的違約責任。如果保險人未能按照規定或者按照保單及時履行支付保險金的義務,除繼續支付保險金外,還應當賠償受益人或者收益人遭受的損失。
(5)保險人的除外責任。除保險人不按規定承擔保險條款外,責任除外。這些情況主要包括:保險合同成立前,如果受益人已知保險標的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條款;如果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保險條款;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收益人虛構謊報事故或夸大損失程度的,以偽造相關確認、材料或其他證據。保險人對謊報部分不承擔賠償或支付保險費的責任;保險人不承擔保險條款,因受益人未履行防災減損義務而導致保險標的擴張損失;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風險程度增加,受益人未履行立即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風險程度增加而造成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條款;保險人不承擔保險條款,以保險標的的特點或缺陷或其自然損失造成的損害。
保守秘密。
2.保守秘密?!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要求,保險人或者再保險接受人應當對申請保險營銷時知道的被保險人、受益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險分配人的業務資產和個人信息承擔保密責任。如果保險人違反此類保密義務,向他人披露或傳遞或傳播相關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業務或資產以及其他個人信息,則應承擔法律責任。對被保險人、受益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保險理賠和賠償
理賠是指被保險人出險后,按照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保險人規定賠償的行為。賠償是指保險人根據所需工作程序解決受益人提出的索賠標準的行為。
(一)理賠
理賠所需材料。理賠時要提供的文件主要包括:保單或保險憑證原件、已繳納保險費的憑證、能夠證明保險標的或被告身份的相關原件、理賠明細、檢驗證明、其他根據保單要求提供的文件。在這些情況下,經常會出現檢測證明:因火災而索賠的,應當提供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由于火災在保險范圍內具有特定的特性——失控的病變性點燃造成的經濟損失才是火災。如果短時間內使用火災,由于烘烤、烘烤、燙傷和烙印而導致燒焦和霉變損失,電機和電氣設備因過度使用、超電壓、碰線、弧形花卉、走電和燙傷而損壞自身的不屬于火災。所以,公安消防單位的證明材料應當表明,這場災難就是火災。由于暴風雨、雷擊、雪災、雹災等原因,應由氣象局出具證明。對于那些構成保險條款的災難,在保險領域,應該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例如,要實現暴風雨 17.2 米/秒以上的風速,暴雨應該是一小時的降雨量。 超過16m,超過12小時30m,超過24小時50m。由于爆炸事件而提出索賠的,一般應由勞動局出具證明文件。公安機關應當出具因盜竊案件而提出索賠的證明。該證明材料應確認盜竊發生的時間、地址、盜竊資產的種類和金額等。如因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索賠,應由道路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確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和損害后果。若涉及第三方死傷,還應提供治療費稅票、殘疾證明、補貼費用等。如涉及第三方經濟損失或本車所述貨物損失,應提供經濟損失明細、稅票及其他雜費的發票或票據等。由于被保險人人身殘疾、死亡而索賠的,應當由醫院出示死亡證明或者殘疾證明。如死亡,還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銷戶證明。如果受益人按照保單要求保險人支付診療費用,還必須向保險人提供相關部門的事故證明、醫院的治療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用原始證明。 [page]
二是理賠程序如下:
(1)公告出現。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收益人在了解保險事故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2)采取合理的救援、整理對策。
(3)當場接受檢測、維護,方便保險人正確、快速地審批損害,支付賠償金。
(4)理賠確認。提出原始單據、報告、損失鑒定證明、經濟損失清單、救援梳理費用等理賠單據。保險單、保險標的。
提出索賠要求(5)。應當指出,受益人必須在法定時間內履行索賠權,否則,將失去對保險人的索賠權。
(6)領取保證金。
(二)賠付
支付,是汽車保險公司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其依據是保單及相關法律、同業標準及慣例,其他任何借口或表述均不能作為理賠依據。
保險理賠應堅持以下原則:
(1)重合同,講信用。由于保單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因此,車險公司必須重合同,講信用,適當維護保戶的合法權利。
(2)求真務實。車險公司在處理賠償案件時,要實事求是地進行解決,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明確保險條款、支付標準、支付金額。
(3)積極、快速、準確、有效。希望保戶感到安心,賠得心服。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如果超過時效性,被保險人或收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的文件,不領取保證金,視為放棄權。不同的保險類型,不同的時效。一般來說,人壽保險的索賠時限是什么? 5 年份;其他保險索賠的時效一般是 2 年。索賠時效應從受益人或收益人了解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保險人或收益人首先立即停止保險報警,然后提出索賠。
二是理賠程序如下:
(1)立案檢查和現場調查。其中,立案檢測是指保險人在接到被保險人通知后,先立案并編號,然后派專人到現場進行調查,記錄損害的具體情況。
(2)核實文件和審批義務。通過調查和審查單據,保險人明確承擔責任。主要包括:保單是否有效,受益人提供的文件是否齊全有效,受益人是否有保障權益,是否違反最大誠信原則(包括告知、保證等)。),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期內,事故是否是保單中承保的保險事故,是否存在第三方的責任。
三是通過調查,計算損害,明確損害的大小和賠償金額,支付賠償金。
(4)解決損余問題。受災保險資產有時還有一定的價值。保險公司有權在全部賠償后解決剩余物資,也可以將剩余物資折價給受益人,以抵消保障金。對于財產保險而言,這主要是利用殘留物資。
(5)代位追償。在財產保險中,當保險標的在保險責任范圍內造成損害,損害應由第三方承擔時,被保險人可以先向保險人要求賠償,然后在保險人先賠償損失后獲得追索第三方的權利。這叫代位求償權,或者說代位追索權。
(三)
保險人代位求償權
嚴禁在人身保險中進行。
如果保險事故是由第三方的行為引起的,則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有權向第三方索賠。只有向受益人支付保證金后,保險人才能對第三人有代位求償權。保險人履行代位求償權,向第三方索賠金額不得超過其向受益人收取的保證金。代位求償權適用于財險,不適用于人身保險。保險事故發生后,受益人在保險人支付保險金前放棄對第三人的賠償權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義務;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如果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允許放棄對第三人的賠償請求權,則放棄行為無效。
第六,保險合同的表述
保險合同的表述,是指當保單內容發生爭議時,法院和仲裁機構對保險合同的內容進行確定和說明?!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要求,當事人對合同文本的認知存在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中使用的句子、合同的相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其誠信原則,明確該條款的真實含義。由于合同文本多見于保險人事先制定的保險合同,又稱定型合同,所以保險合同是一種附合合同。因此,對于保險合同的表述,對于保險單彼此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
(一)表達保險合同文本應遵循的原則。
保險合同的表達標準和方式與一般合同解釋不同,因為保險具有專業性、社會互助性和保險合同文本標準化的特點。在保險活動或司法實踐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客觀標準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要求,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的保險類型,應當按照規定實施強制保險類型、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類型等保險條例和保險費率,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在審核過程中,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遵循維護公眾利益、防止不正當競爭的原則。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制定審核范圍和具體措施。其他保險類型的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保險合同文本具有格式化、統一化的獨特性??陀^標準一般應適用于表達,以符合保險行業的慣例和社會福利類型,而不是關注被告的個人得失主觀規范。
意圖表達標準2.意圖。 政策內容含義不具體,在表達時應首先考慮可用合同解釋的一般標準。合同解釋的一般原則是用意表達,即合同解釋應探索締約被告的共同真實意圖,而不僅限于合同中使用的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合同解釋應當探索當事人的真實含義。首先,當事人的真實含義應根據保單所采用的句子、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明確。即根據合同的書面內容進行說明。合同解釋的結果,應該有助于當事人達成合同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合同的真實含義應當按照合同的目的確定。
一般詞義標準。 保險合同文本應通過其使用的標準詞的基本含義、一般含義和一般含義來理解。使用的標準詞的內涵是一個具有一般智商水平的普通人所理解的意思,應該用普通人使用標準詞所理解的意思表達內容。
重視保險慣例標準。 保單中使用的文本應根據其一般含義進行解釋,但保單中使用的專業術語應根據其獨特的含義進行解釋。保險營銷非常專業,越來越全球化。在幾百年的長期經營中,它構成了許多被世界各地保險經營者認可為國際保險市場普遍使用的技術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合同的真實含義應根據交易習慣確定。解釋保單時,要注意保險慣例,對保險行業通用的術語,可以用保險行業的通用含義來描述,才符合保險合同的初衷。例如,在保險風險中,“暴風”并非特指“大風”,而是特指17?2米/風力超過秒。
針對矛盾承諾,可以優先考慮有效性。 如果保單被告方的約定相互沖突,為了重視保單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有些承諾的有效性先于其他承諾。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領域: [page]
(1)書面約定好于口頭約定??陬^證據原則是合同解釋中可用的重要標準。其內容是:合同的內涵僅限于最終書面合同本身已經確定的內容。法院總是接受口頭證據來描述或解釋書面合同文本,但最終的書面合同文本不能用所有口頭證據或書面證據進行修改或否定。
(2)保單上注明的內容優于保單或其他相關文件中注明的內容。
(3)特殊條款優于一般條款,后加條款優于原條款,附加注釋優于附加條款,手寫注釋優于打字注釋,打字注釋優于貼條款,貼條款優于基本條款,大寫數字優于數字。印刷文本被認為是最基本的,因為保單已經提前打印好了,需要修改的時候再打印,最后需要修改的時候又趕不上打印。對于鉛印字體和字體顏色,不會給予優先權,因為它只是為了關注,并不具有法律上的重要性。
第四,合理表達優先。若對保險合同文本有兩種表述,其中一種是有效表達,另一種是無效表達,則應采取相應的表達方式。所說的合理表達,是指根據這一條款可能產生某種預期效果的意義來理解這一條款。所說的無效表達,是指了解這一條款的意思,這些條款不能產生任何效果。因為被告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希望合同生效。采取相應的表述,符合當事人的締約意圖。
如果是因為保險合同的話?與數份文件組成的爭論,即在時間上排名靠后的文件比在時間上排名靠前的文件要好。
六.總體表達標準。 對于保險合同的表述,應考慮合同的整體內容,不能獨立解釋某一條文章,而應與合同的基本內容發生爭執。單詞句、條文理應放在合同中,其含義應根據所有合同的含義確定。同一單詞相繼出現在同一保單中幾次,其表達原則應保持一致。由于保險合同文本專業性強,與一般合同文本的建立相比,技術標準更大。在表達保單時,我們應該更加注意條款的前后聯系和整體和諧。經表達后的保單,應前后一致,全篇貫通,具有全面性。
表達標準不好。 難以表達,又稱“不好條文擬定人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在立法上確定了保險合同的表述不能很好地表達的標準:“人民法院或者訴訟機關應當作為保險合同的規定,當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者收益人發生爭議時,對受益人和受益人都是有益的。”當前,世界各地在解釋保單時,都采用了這一標準。選擇不良表達標準,即對保單作出不利于保險人的表述,原因如下:
(1)保險合同是格式合同,其條款是保險人事先擬定的,充分考慮了保險人的個人利益,但很少反映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受益人的含義。在簽訂保單時,被保險人應該接受或不接受所有的保單。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有效地維護被保險人的權益?!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對格式合同適用的描述標準:
格式條款
有爭議的認知,應當按照一般的理解來表達。對于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的解釋,應當作出不利于給予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如果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則應采用非格式條款?!?/p>
(2)保單內容復雜,其中有許多普通人不易理解的專業術語。被保險人受理論知識和時間的限制,一般不可能對保險條例進行細致的研究。
保險人對保險有專業優勢,對保險的熟悉程度遠高于受益人和收益人。這一因素使得被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處于明顯的弱勢地位。因此,為了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受益人的權益,平衡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收益人和保險人的利益,防止被保險人制定的保險條例含義模糊,損害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受益人的權益,法律上明確了不利于被保險人解釋的標準,并給予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司法救濟。然而,不良表達標準的應用應該受到條件和范圍的限制:首先,不良表達標準僅適用于保險合同文本中常用文本的含義不清或分歧導致被告意圖不清的情況。如果保險合同的意思很明確,即使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爭議,也不能用不好的表達標準來歪曲合同內容。其次,難以表達的標準是為了保護處于劣勢的一般被保險人的權益而設定的,它只能適用于一般受益人。美國司法判決確立了以下原則:如果受益人不是自然人,而是由經驗豐富的商人經營,委托保險公司顧問級別等專業顧問公司,就不能很好地使用表達標準。同理,再保險合同條款發生爭議時,以其被告均為專營保險營銷的車險公司,應對再保險合同內容有足夠的判斷力,不能使用不良表達標準。雖然中國沒有相關的規定,但是隨著對外開放的逐步深入,慣例最終會滲透到每一個角落。三是保險條例擬定主體為保險人,國家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審核或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的保險類型、按規定執行強制保險的保險類型、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類型等保險條例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國家保險監督機構批準的規定可以完全有效地標準保險活動,維護受益人和受益人的權益。因此,當這類規定出現分歧時,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做出公平的表述,不適用于不良表達標準。而且對一般保險類型的保險條例和保險費率,由于采用的是備案制度,所以,當發生分歧時,應適用不良表達標準。
對保單進行解釋時,首先要根據合同確立的書面內容,適用客觀標準標準。如果合同內容不具體,詞義不清或有分歧,即在合同中使用的語言范圍內,可以使用其他表達標準和方法。各種表達標準和方式的應用并不孤立。保險合同成立時要考慮各種因素,對保險合同的內容進行全面的整體評價,靈活運用各種表達標準和方式,有機結合,從而猜測保險合同的真實含義,真實地表達保單。
(二)表達保險合同文本的具體做法
對于保險合同的表述,應注意合同當事人的真實含義,具體做法如下:
(1)當書面協議內容與口頭協議不一致時,應以書面內容為準;
(2)當保單或其他合同文件所要求的內容與保單所規定的內容不一致時,以保單規定的內容為準;
(3)如果保單中的特殊條款與其他條款的內容不一致,則以特殊條款為準;
(4)當保險合同的內容以不同的方式描述,內容相互沖突時,打字比打字好,手寫比打字好。因此,一般認為,手寫的內容更能表達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此,一般認為手寫的內容可以更好地表達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梢钥闯?,雖然當事人在表達保單時應該盡可能地揭示自己的真實意思,但一般應該以書面客觀標準為載體。
2.對于保險合同的初衷,一般應根據句子本身的一般意思進行解釋,但對于一些具有特殊意義的句子,應參照相關規定和保險習慣進行統一表達。
對于保險合同的表述,應該對受益人有利。因為,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無論是保單、保單還是特殊條款,大部分都是由保險人制定的。在制定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思考,反復研究,內容對自己更有利。但是對投保人來說,他只能選擇投保或者不投保,但是合同文本的內容一般不能更改。而且,被保險人對保險知識的理解有限,往往無法像保險人那樣仔細分析合同內容。因此,一旦合同成立,相互發生糾紛,被保險人將處于有害地位。因此,保單需要做不利于保險人的事情,有利于被保險人的表述。但是,這個原則并不適用于其他表達標準。只有當其他標準無法得到適當的表達時,才能使用不利于保險人的表達標準。 [page]
第二章機動車保險簡介
第一節機動車保險基本知識
第一,機動車保險的功效
機動車保險是一項重要的保險營銷。機動車保險(又稱汽車保險)是為汽車、摩托車、拖拉機和各種特種車輛設立的一種財產保險,其車輛牌照和檢驗證書已經公布。
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促進了汽車保險業務的發展。全世界的汽車保險在所有保險營銷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自1980年修復機動車保險業務以來,中國機動車保險費收入占中國資產保險費收入的份額逐年增加。根據調查,2001年中國財產保險685億元,其中6001元%上述都是通過機動車保險獲得的,換句話說,中國最初的車險保費大約在420億元以上。伴隨著中國私車購買力的提高,汽車保險市場將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國外的汽車保險公司更喜歡中國的汽車保險市場。例如,德國著名的安聯保險集團剛剛在中國設立了一個商業機構,并沒有正式開展所有業務,但其企業廣告已經在央視熱播了很長時間。目前,中國已有100多家外資保險公司成立辦事處,更多的海外保險公司正在努力批準進入中國市場。在保險營銷中,機動車保險已經成為極其重要的保險類型,也是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保險類型。它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保證交通安全,在穩定社會心理和保障人民資金安全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第二,機動車的保險條款
機動車保險義務,是指汽車保險公司在保單上注明的風險發生后,對機動車造成損害的責任。車險公司對保單中未注明的風險或某些未注明的風險造成的損失(除外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保險條例中,機動車是指車輛、電車、電動車、摩托車、拖拉機和各種特殊機械車、特種車輛。
第三,機動車必須參加保險。
非營運機動車必須參加保險的保險類型主要分為兩類:主險和附加險。只有購買主險才能購買相應的附加險,其中不免歐賠特邀險必須同時購買車輛損失險和第三方綜合責任險。
(一)主險
車輛損失保險。車輛損失保險是指被保險車因撞擊、坍塌、火災、爆炸、外部物體坍塌或墜落、洪水等原因造成的保險車損失。,車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車險公司負責賠償被保險車在發生保險事故時采取救援和保障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三方綜合責任保險。第三方綜合責任保險是指第三方在使用保險車時發生事故,造成人身事故和財產直接損害,受益人應當依法收取的賠償費,車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要求給予賠償。
(二)附加險
全車盜竊搶險。全車盜竊救援是指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單位立案確認,3個月后未查明下落的保險車(含保險掛斗)全車被盜、被搶、被搶,保險車全車被盜、被搶、被搶后損壞或車內零部件及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車輛人員責任保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保險車上人員人身事故的,受益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的要求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車險公司應當給予賠償。
玻璃單獨破碎保險。玻璃單獨破碎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產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車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無過錯責任保險。無過錯責任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與非機動車、路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傷亡事故和財產直接損壞,保險車一方沒有過錯,受益人拒絕賠付無果,受益人已經支付給對方,很難收回費用。車險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當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在保單中規定的本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
車輛停車損失保險。車輛停車損失保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車輛損失保險所列的保險事故,導致車身損壞,導致保險車需要在工廠維修,導致保險車輛停車損失。車險公司負責按照保單規定的賠償限額進行賠償。
車載貨物爆發責任險。車載貨物爆發責任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貨物從車上掉落,導致第三方遭受人身事故或財產直接損壞,受益人應當按照規定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應當在保單中規定的本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
自燃損失保險。自燃損失保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由于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故障,以及運輸貨物本身的原因,造成保險車損失,以及被保險人發生本保險事故時,為降低保險車損壞所花費的必要、合理的救援費用,保險公司在保單本項目所規定的保險費用內,按照保險車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發生全部損失的,按照保險車的實際價值在保險單項目中規定的保險費用內計算賠償。
新增設備損失保險。
新增設備損失保險。 新增設備損失保險是指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車輛損失保險所列的保險事故,導致車內新增機器直接損壞。保險公司應根據保單項目規定的保險費用中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
其他人的惡意行為破壞保險。其他惡意行為破壞保險是指機動車。保險公司因其他惡意行為而獨立破壞保險車身上的劃痕、倒車鏡和燈具,承擔合同約定的保險費用內的連帶責任。
十.不包括免賠額特別保險。無免賠額特殊保險是指機動車發生保險事故造成的賠償金額,車險公司負責賠償符合賠償要求金額內按基本保險條款計算的免賠額。
第二節機動車保險管控
第一,機動車保險監管基本制度
為了保證機動車保險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提高機動車保險業務管理水平,促進保險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我國有關部門明確了機動車保險相關工作的基本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條文費率。
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按照《中國保監會關于改革機動車保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國保監會發布的[2002]87號)、《關于印發〈機動車保險條款費率審批程序及核心內容〉通知(保監發)[2002]95號)等文件需要申請車險條款利率。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執行經保監會批準的車險條款利率,禁止擅自變更車險條款利率。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執行經保監會批準的車險條款利率,禁止擅自變更車險條款利率。
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科學、科學地調整車險商品標準利率。自2006年6月1日起,財產保險公司給予被保險人的所有優惠總數不得超過車險商品標準費率的3003,無賠償優惠、個人要素、跟車要素等。%。對于目前應用的車險商品利率進行調整的車險公司,需要在206年4月1日前向保監會申報。原則上,再次申請的車險標準利率平均水平不得低于調整前的水平。各企業應謹慎調整車險商品費率。2006年4月1日以后,除特殊情況外,各保險公司應再次調整車險商品利率(包括服務費、提成支付比例),間隔時間不應少于半年。不調整汽車保險商品標準費率的汽車保險公司,要將各種原有利率因素向下波動限制由50。%調整至30%。調整后的利率應報保監會備案。 [page]
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遵守車險商品服務費(傭金)規范明確報告制度,并按實行支付。企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向保監會報告的車險商品精算報告中的服務費(傭金)支付比例;并嚴格遵守業務中的手續費(傭金)支付標準,不得提高向監管部門報告。車險公司支付給保險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理人(業務員)的整體服務費(傭金)水平和每份車險保單的傭金(傭金)水平不得超過提交傭金(傭金)的標準。每個公司都應該對當前的車險信息系統進行檢查和調整,以確保服務費(傭金)可以在新的車險商品利率運行中分解到每一份車險保單。
(二)保單管理
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對機動車保險單據的監管,建立并嚴格執行印刷、推送、儲存、申請、銷售、匯總等制度。
選擇印刷企業的事后報告制度。各財產保險公司應選擇行業資質優秀、管理先進、技術先進的印刷企業。對于機動車保險單據的印刷企業,印刷單據的防偽技術應當符合《關于機動車保險制造單據技術的通知》(保險監督發展[2002]11號)規定的要求。所有財產保險公司選擇印刷企業后,需要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簽訂的印刷合同復印件、選擇印刷企業的工商許可證復印件、選擇印刷企業的基本信息介紹、選擇公司印刷的樣品等。
單證樣品版本及編號后報告系統。其主要內容包括:
(1)單證樣品后報告。變更機動車保險單格式后,財產保險公司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和當地保監會報告相關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流程參考《關于發布的信息》〈機動車保險監制單證管理辦法〉通知(保監發)[2002]6號)有關樣品備案的規定。
(2)事后報告單證號碼。各財產保險公司和省級子公司應在使用后10個工作日內,先制作印刷流水號和應用編號的編制方法,并向中國保監會和當地保監辦報告。
建立監制單證登記制度。根據相關保單證書的技術標準,保單證書中的“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作”字體為宋簡體12Pt,距保單左側底紋25mm,距上底紋4mm,用紅色防偽油墨印刷,在紫外線燈下呈紅色。政策標題下橫線由微縮文本組成,微縮文本長度與標題長度相同,線粗0.3mm,高0.22mm的微縮文本。在5倍左右的放大鏡下,微縮文本需要清晰可辨。整個版本使用淺棕色作為線框底紋,整個版本使用汽車和卡車圖案作為浮雕底紋。汽車和卡車之間的距離發生了,中間用企業標志或大寫字母作為光柵效果。線條尺寸為0.05mm,間距為0.4mm,卡車與轎車的橫向間距為14mm,左右間距為7mm。公司標志或大寫字母位于保單正中,左右力度不得超過50mm,根據字母大小設計制作。原紙版本的保險人應選擇65克無碳復寫紙。
車險公司應當完成車險監制單據的申請、發放和銷售程序,完成保單的各種因素,按照規定裝訂和管理保單組本,禁止復制“陰陽保單”,禁止代理人開具賬單。通過計算機終端一次性打印機動車保險監制單證。否則,保監會將重新審核其機動車保險業務資質。
廢除對單證的監管。各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應當允許監制單據的消毀,原則上以省(自治州、市轄區)和深圳市為基準。首先,要建立消滅單證的登記制度。財產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機動車保險單據銷毀申請表,按照銷毀單據的部門逐步填寫,并由各責任人簽字。銷毀申請表應妥善保存。其次,要建立消滅單證報告制度。財產保險公司的省級子公司在銷毀單據前,需要向當地保監辦報告,保監辦可以進行銷毀監督檢查。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要求機動車保險單證,避免撕單、買單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社會公布條文、利率、單證格式以及機動車保險管理制度的宣傳
財產保險公司應當在所有營業場所及其代理公司發布機動車保險條款、利率及費率表明、保單證款式、保監會提醒消費者選擇機動車保險注意事項的公示,并在企業網站上公布,提醒消費者注意。財產保險公司應當遵守保監會有關規定,加強對機動車保險管理方案的宣傳工作。禁止將本公司的車險產品與其它企業設備進行比較,誤導消費者;禁止各車險公司互相詆毀。
(四)信息統計與分析
財產保險公司應進一步加強機動車保險業務信息統計,完善機動車保險信息化建設。
機動車保險數字化管理。財產保險公司應首先將機動車輛保險的所有數據納入計算機軟件管理,計算機軟件的數據庫信息應向中國保監會和地方保監會開放,以滿足以下要求:角色管理控制系統;統計和總結條文和利率中涉及的重要潛在風險類型;根據保單、特定時間段和指定區域提取數據,包括審批情況、收費情況、賠償情況等。;根據保單產生年、賠償產生年及會計期間的統計相關信息;數據應該可以轉換成EXCEL表或者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其他數據庫類型;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對接,保單的收費和財務記錄可以自動核實,業務統計和財務報告可以一鍵生成。
填寫監管報表。
2.填寫監管報表。財產保險公司應嚴格按照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填寫和申報《機動車保險監管季報表》和《機動車保險年報》,監管報表應由計算機軟件根據數據一鍵生成。
(5)數據的真實性
財產保險公司應切實加強對機動車保險業務的管理,確保機動車保險會計、業務數據的真實性。
1.車險公司應加強對保費收入真實性的管理,禁止以撕單、買單、扣保費、鴛鴦單等形式從賬外經營中提取資金;保費收入必須按照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的要求確認,應收保費禁止在賬外計算,保費收入禁止在跨計算期內支付。
加強對代理人和代理費用的監管。代理費僅限于向具有合法資質的保險經紀人支付,不得向他人支付,企業代理費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各類準備金的取得應按有關規定全額、立即取得,禁止隨意取得準備金。
提高機動車保險賠償管理,禁止在賠償支出項目中列出與賠償無關的費用,禁止虛構虛假賠償案件。
5.規范財務管理。財產保險公司不得通過服務費、退款或退款等方式直接從保費收入中抵扣非法展業。如果他們確實應該給予無賠償的優惠待遇,他們應該通過減少保費來完成。必須如實反映應收保費,并按規定進行一定的會計處理。禁止私人設置小金庫,以賬外資金支付退款。財產保險公司要規范參與政府采購保險的投標行為,不得通過擴大保險條款、降低利率、巨額退款、變更退款等方式參與政府采購保險的投標活動。
6.按規定計算機動車保險經營費用,及時調整綜合費用分配原則。財產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服務費(提成)的具體支付金額,按照“手續費支出”科目全額支付。服務費(傭金)只能支付給具有合法資質的保險機構和個人代理人(業務員),支付給保險機構的手續費(傭金)必須取得對方出具的“保險機構服務統一發票”。;不能以向受益人贈送其他保險產品的方式變向降低車險費率;要嚴格執行車險退保、退款審核操作。車險公司只有在獲得被保險人的申請并取得被保險人和客戶的身份證掃描件和蓋章后,才能辦理涉及退保和退款的審查。汽車保險公司不能通過退款、退保等方式支付手續費。財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