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入賬”又出現問題了!老板們請不要再這樣做了!
作者:代辦公司注冊營業執照 | 發布時間:2025-01-08許多企業在采購材料或商品時,常常會遇到已入庫但尚未收到發票的情況,此時需要進行“暫估”。臨近年底,“暫估成本”最遲何時需要取得發票?在稅務方面應該如何處理?如果“暫估入賬”處理不當,可能會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
發生了事故,多個企業受到處罰。
在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暫估入賬?
警惕“臨時估算”的風險
“暫估”常見的稅務問題
發生了事故,多家公司受到處罰。
“暫估”被查出!需補繳稅款和罰款。
行政相對人名稱:某某商貿有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呼稅稽二罰〔2024〕26號
違法行為類型:在賬簿中多項列支出,導致企業所得稅少繳。
違法事實:某公司在2022年度預估入賬的成本費用為1,968,178.37元,但在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未能取得合法且有效的扣除憑證,也沒有進行納稅調整。稅務機關要求其補開發票,但公司仍未能取得相關憑證,導致在賬簿上多支出了款項,并少繳了企業所得稅72,258.29元,構成了偷稅行為。
處罰內容:因公司存在偷稅行為,稅務機關要求追回漏繳的稅款及滯納金,并對漏繳稅款處以0.6倍的罰款,罰款金額為43,354.97元。
“暫估入賬”被查處!需要補繳稅款及罰款共計1350萬元。
違法事實:2017年至2018年期間,企業的“工程結算成本-暫估”明細賬中記錄了大量成本,但相關的記賬憑證缺乏任何原始單據。
稅務局確認企業虛報成本35790664.46元,并且未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導致2017年和2018年分別少繳企業所得稅2192859.38元和6754806.74元,總共缺繳8947666.12元,因此將面臨補繳稅款和罰款的情況。
因濫用“暫估入庫”而被罰款447萬元。
違法情況:某單位在2017和2018年度,利用“工程結算成本-暫估”明細賬列支成本,但未提供任何原始憑證。
這些臨時估算的成本主要與個人承包和供貨項目有關,部分以借款方式支付,并在賬務上記錄為暫估應付賬款。大部分費用將在次年沖銷,但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處罰結果:該行為涉嫌偷稅,稅務機關對該單位處以少繳稅款50%的罰款,總額為4473833.06元。
在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暫時入賬處理?
暫估入賬是指企業在采購商品后,雖然商品已經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發票。為了準確核算庫存成本和反映實際業務情況,會計會根據估計金額先進行入賬處理。
常見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貨物已到,但發票尚未收到:已驗收入庫的商品已到,但增值稅扣稅憑證尚未到位且未付款的情況下,需進行暫時估算入賬,以便準確核算庫存成本。
固定資產的購買、改建或重大修理:如實際費用尚未完全確定,則需進行暫時估算入賬。
已發生但尚未取得發票的費用,例如業務招待費,需要先進行估算入賬,待收到發票后再進行調整。
權責發生原則:當與成本費用相關的經濟業務已經產生時,即便尚未收到發票,會計核算仍需在當期進行確認。
例如,即使工資是在下個月發放的,當月的會計核算仍需將其視為當月的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暫時入賬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之前進行扣除,必須進行納稅調整。
小心“暫估”所帶來的風險。
長期掛賬的存貨預估金額
風險:如果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發票,暫估入賬的金額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要求調整,從而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并需補繳企業所得稅。
匯算清繳時尚未調整的臨時估算費用。
風險:如果在匯算清繳時不對暫估費用進行調整,可能會被視為偷稅,面臨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處罰。
虛開發票用于臨時記賬。
風險:虛開發票進行暫估入賬可能會導致稅務處罰,甚至面臨刑事責任。
常見的稅務相關“暫估”問題
問題一:暫估入賬的金額是否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
暫估入賬的金額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
小型納稅人
暫估入賬的金額應當包括增值稅的進項稅額。
問題二:在企業所得稅的預繳申報中,暫時估算入賬的成本費用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1.已經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進行扣除,而未實際發生的費用不能扣除。
2.暫時依據賬面發生的金額進行扣除。
3.在匯算清繳時,需要補充提供發票。
因此,在企業所得稅的預繳申報階段,暫估的入賬成本和費用是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的。
問題三: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暫時估算入賬的成本費用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結束之前,已實際發生的費用成本若已取得發票,可以在發生的年度進行稅前扣除。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結束之前,如果未能取得發票,則無法在當年進行稅前扣除。
未實際發生的費用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
問題四:關于如何處理以前年度暫估成本費用的發票,該怎么做?
取得之前年度的暫估成本費用發票,可以追溯至發生年度進行扣除,但追溯的期限不得超過5年。
如果補繳的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不足以抵扣,可以選擇將其延后到后續年度進行抵扣,或者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