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冊辦理報價 注冊公司一定要交社保嗎?
作者:admin | 發布時間:2024-09-26注冊公司一定要交社保嗎?
注冊公司完成后是必須辦理社保登記的,注冊期間不需要交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北京市跨區就業補貼如何申領?
◆申請條件
本市處于法定勞動年齡段,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按照規定申領補貼:(1)現戶籍在浦東新區、閔行區、嘉定區、寶山區、青浦區、松江區、金山區、奉賢區和崇明區,且為原農業戶籍(含被征地人員);
(2)在現戶籍地以外的區就業,與實際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就業援助基地除外)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月繳費基數低于當年本市職工基本保險最低月繳費基數1.2倍。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填寫完整并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跨區就業的本市郊區農民就業補貼申請表》;
(5)用人單位出具的《跨區就業的本市郊區農民就業補貼有關證明》;
(6)個人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折。
◆辦理地點
本市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可向本市任一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街鎮”)提出補貼申請,申請時應按照全市統一的材料清單提交材料。
2、受理街鎮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及時審查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出具書面初審意見,并將初審信息錄入社區事務受理信息系統;對不符合條件的,當場告知申請人初審不予通過的原因。
3、經初審通過的,街鎮應將相關申請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送往受理地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進行流轉。受理地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戶籍屬于本區的,進行復審;對非本區戶籍的申請材料,應在5個工作日內流轉至申請人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
4、申請人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對復審通過的,出具書面復審意見,并將復審信息錄入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對復審不予通過的,出具書面的復審意見及不予通過的原因,并將復審信息錄入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同時將申請材料按原流轉途徑一并退回至受理街道。受理街道在收到材料后,應及時按照書面出具的復審意見告知申請人原因。
5、申請人戶籍地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在發放前按月對申請人的就業補貼條件進行核定。核定時需比對社會保險費實際繳費情況、
申請補貼月份的月繳費基數是否低于當年本市職工基本保險最低月繳費基數1.2倍、就業單位情況等補貼條件。其中,對核定通過的,提交本區失業保險部門進行支付。如申請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可無需申請人再次提出申請,
由區就業促進中心按月核定;對核定不通過的,及時告知申請人。若申請人再次符合補貼條件的,需重新提出申請。
6、市級補貼由區失業保險部門根據區補貼審核部門的支付名單進行支付;區級補貼由各區相關部門根據支付名單自行支付。
外地人在北京如何申請新能源指標?
外地人申請北京新能源指標具體流程如下:
1、進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完成注冊登錄;
2、在配置指標功能區點擊“我的個人申請”;
3、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如實、準確填報相關信息;
4、審核通過的,等待搖號即可。
北京的公司購車指標怎么規定的?
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上一年度在本市繳納入庫增值稅、營業稅總額5萬元(含)以上;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下列單位申請編碼的數量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企業上一年度繳納入庫增值稅、營業稅總額合計在5萬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每增加50萬元可以增加1個編碼,但年度申請編碼總數不得超過8個。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每年可以申請1個編碼。2021外地人在北京申請生育津貼需要什么證明?
外地人在京申請生育津貼辦理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2、《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原件和復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4、《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原件)
5、《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原件)
6、《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原件)
7、《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原件)。
8、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9、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10、《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11、《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
12、《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變更表》(一式兩份);
13、外籍和港澳臺參保職工無需提供1-7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