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冊 預名審核 注冊公司名字審核通過了?
作者:admin | 發布時間:2024-09-26注冊公司名字審核通過了?
這個問題我們公司剛遇到過,解決方法是改名把北京兩字由前面改到中間就通過了,雖然不理解,但就這么欲哭無淚。\r 網上查了些資料,總結分析如下:\r 最近北京新設立公司核名規則有變化了,最重要的區別是:以前核名通過了,這個名稱就審核通過了,企業后面的注冊名稱已經定下來了,但是現在核名新的規定是先進行核名登記,系統審核,預審通過,可以進行公司注冊,在公司注冊環節中名稱不合格會被駁回的。\r 很多BOSS不能理解為什么審核通過了,注冊時又給取消了呢?股東簽字都做好了,住所證明頁也蓋章了,這樣文件都得重新來一遍,近期從工商部門了解到:現在是名稱預登記這個環節是系統進行審核的,到注冊環節人工審核發現問題還是要駁回的。\r 那么如何去核名,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r 第一、企業設立企業名稱一般的格式如下:行政區域+字號+行業名稱+組織形式。\r 1、行政區域: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r 2、字號:由2個或2個以上的漢字組成。建議使用2個字的生僻字或3到4個字,這樣不容易重復;\r 3、行業名稱:使用所從事行業的行業號就行了,比如說人才咨詢,汽車服務;工程技術;園林設計等等。\r 4、組織形式: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r 第二、注意特殊禁用字號\r 1、公司名稱不能含有數字、拼音、外文、特殊字符;\r 2、公司名稱不能和知名公司混淆;\r 3、公司名稱不能侵犯知名商標;\r 4、公司名稱不能使用名人字號;\r 5、公司名稱不能與同地區同行業的公司重名;\r 作為創業新手,即使知道核名規則,仍然會在公司核名時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核名通過注冊環節打回非常浪費時間,因此在核名之前先找專業人員溝通,減少走彎路。\r 第三、關于公司取名保證通過率的小技巧\r 1、字號建議使用2個字的生僻字或3到4個字這樣不容易重復,這樣審核的比較快,且不容易在注冊環節被駁回;\r 2、盡量不要使用一些接受度很高的2字詞組,比如滿意、美好等這些字號;\r 3、有些公司如果就只想要自己預想的名稱,最好先進行專業有效溝通再進行注冊,否則被駁回后,再次取名后仍有可能被駁回,浪費股東的時間反復簽字,還需要協調物業反復在住所證明上蓋章,反復下來比較浪費時間;\r 4、相同讀音的字,即使意思完全不同,仍然會被視作同一個。所以盡可能避免。\r 5、字號可以多取一些,建議5個以上。依次按第一喜歡,第二、第三這樣排序,避免一次未通過,字號不夠,二次再去核名的煩惱 。\r 第四,核名前都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r 1、核名前先確定股東,股東是幾名核名時就要登記幾名。如果核名時只登記1個人(股東),注冊時卻需要填寫兩個股東,這樣是不可以的,因為只能選擇登記的1個股東的記錄,這種情況就需要取消當前的核名,重新進行核名,核名時登記2個人;\r 2、確定股東后,拿到股東身份證正反面,這些都準備就緒就可以核名了。\r
公司核名流程?
公司核名的流程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承諾時限內,申請人可以憑《受理通知書》到名稱預核窗口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注冊公司名稱怎么才算不重名?
公司注冊必須進行公司名稱預審核,就是將自己選擇的公司名稱上報預審,在全國范圍內不重復,審核通過后才算不重名。
北京申請退休預審核需要多長時間?
一個工作日
1.
北京申請職工正常退休辦理需要多長的時間 北京申請職工正常退休辦理需要一個工作日。
2.
北京申請職工正常退休的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材料齊全進行受理
審查與決定,符合規定進行核準
3.
北京申請職工正常退休辦理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
企業更改名稱需要預核名嗎?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向其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申請變更的名稱,屬登記機關管轄的,由登記機關直接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申請變更的名稱,不屬登記機關管轄的,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企業名稱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30日內,企業應當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名稱的變更登記。 第二十七條 申請企業名稱變更登記,企業登記和企業名稱核準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對企業擬變更的名稱進行初審,并向有名稱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上應當載明原企業名稱、擬變更的企業名稱(備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投資人名稱或者姓名、企業登記機關的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有名稱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到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后,應在5日內作出核準或駁回的決定,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登記機關應當在核準企業名稱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將有關登記情況送核準企業名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所以,要根據以上兩種情況確定是否需要預先核準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