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北京注冊公司交社保 北京單位首次辦理社保需要帶什么資料?
作者:admin | 發布時間:2024-09-26北京單位首次辦理社保需要帶什么資料?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1.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2.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于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3.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公司在外地能給北京員工繳納北京社保嗎?
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員工參保,依法首先需要用人單位進行社會保險登記、開戶,然后才能通過用人單位在社保開立的社保賬戶進行參保、繳費。根據國務令259號《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第二章征繳管理第七條規定,“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應在公司工商注冊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所以,公司在外地給在北京工作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注冊公司一定要交社保嗎?
注冊公司完成后是必須辦理社保登記的,注冊期間不需要交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個人可以跨區繳納北京市社保嗎?
可以跨區繳納北京市社保的,單位上班只要是北京市在哪個銀行都可以繳納社保,北京市的銀行也都是通用的,辦理業務系統都是相同的,現在不管是單位社保還是農村養老保險,還是農村醫療保險,都是一樣的,只要你想上上班就不用回戶口所在地的銀行和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哪里都能辦理。
北京社保個人交600公司交多少?
個人交600,公司承擔約1270元。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分別承擔8%、0.3%、2%、5%,個人承擔比例15.3%,則繳費基數約為4000元。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公司分別承擔16%、0.7%、7%、5%,再加上工傷保險2%、生育保險1%由公司負擔,公司承擔比例為31.7%,基數為4000元,則金額約為1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