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外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分析
作者:公司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9-04分析注冊外資企業的優惠政策
注冊外資公司與注冊國內公司及其申請注冊的香港公司不僅在注冊程序上有所不同,而且在優惠申請注冊水平上也有許多不同之處。以下上海公司代理注冊服務網絡小邊分析了注冊外資公司的減稅優惠政策。
1、生產經營性外資企業可享受以下減少特殊政策
(1)從事機械設備制造、電子制造、重化工(不含原油、天然氣開采)、冶金工業(不含有色金屬、貴金屬開采)、有機化學、機械、輕工、紡織、包裝、醫療機械、制藥、農牧、林果、水產、水利、建筑、交通行業(不包括貨物運輸)等生產經營公司;直接為科技發展、地質環境調查、行業調查咨詢、生產線設備、儀器維修服務行業;其他生產經營外資企業(如從事建筑、裝配、安裝建筑工程設計、勞務、喂養、飼養、農業、建筑工程生產技術的研發,立即為用戶提供現有的運輸工具和存儲設備
倉儲服務公司等。),經營期超過10年的,可以從第一年到第二年免稅政策,從第三年到第五年減稅;實際經營期不滿意10年的,應當繳納已免稅、減稅的稅款。
(2)從事農業、林果業、農牧業的外資企業和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偏遠地區的外資企業,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在未來十年內按應繳企業所得稅減免15%至30%。
(3)從事海港、碼頭建設的中外合資企業,可減征15%的稅率,其中經營期超過15年。經企業申報,公司設區的市級國家稅務局批準,可從逐步盈利的年度、第一年至第五年免稅政策、第六年至第十年減稅。
2、外商投資的進出口產品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可以享受以下減稅工資
(1)外商投資舉辦的進出口產品公司享受法律規定的免稅政策,減稅期滿。出口商品年產值達到公司原產品產值70%以上,可按稅收法律法規稅率減稅。其中,按照有關規定已按15%的稅率繳納稅款的公司,可以減少10%的稅率。其中,已按15%稅率繳納稅款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可以減征10%稅率。
(2)國外投資舉辦的先進技術企業享受法律規定的免稅政策,減少期滿后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以在未來三年內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稅率減稅。
3、建在經濟特區(指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指經國務院批準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的經濟開發區,相同)、沿海開放城市開放區(指國務院批準的市、縣、區)相同)、國家和地方高新技術產業經濟開發區等地區的外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可以享受以下免稅政策和減稅工資:
(1)在經濟特區建設的外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組織、場地生產經營的外資企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的生產經營性外資企業,可減稅15%。
(2)設在沿海開放城市開放區、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城區、經國務院批準的沿海開放城市和國家旅游度假區的生產經營外資企業,可減稅24%。
(3)設在沿海開放城市開放區、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所在城市老城區,從事技術密集型、技術密集型新項目,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項目投資時間長,電力能源、交通、港口
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工程項目外資企業可減稅15%。
(4)在經濟特區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境外投資者的投資資本或分行由總部撥付的營運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經營期超過十年的,可以減征15%的稅率。同時,通過企業申報,地方稅務機關可以從逐步盈利的年度、第一年免稅政策、第二年和第三年減稅。同時,通過企業申報和當地稅務機關的許可,第一年的免稅政策和第二年和第三年的遞減稅可以從逐漸盈利的年份開始。
(5)在國務院設立的中國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資企業,可減稅15%。其中,經營期超過10年的中外合資企業,經企業申報,經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自逐步盈利年度起免稅2年。
(6)在經濟特區成立的服務業外資企業,外資投資500多萬美元,經營期超過10年的,經企業申報,經特區稅務局批準,第一年免稅政策,第二年、第三年免稅。
4、境外投資者和外資企業可以享受以下免稅政策和減稅工資:
(1)外國投資者以其投資的外資企業所獲得的收益,可以免稅。
(2)境外投資者立即增加對公司的投資,增加注冊資本,或作為資產投資開設其他外資企業,經營期不少于五年,經投資者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可退還其額外投資部分已繳納稅款的40%;商品外貿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的額外投資改造或新建,經營期不得少于五年,所有額外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可以全部退還。如果額外投資不滿意退出5年,應繳納已退還的稅款。
(3)外國政府和外國金融機構按優惠利率向中國國家銀行貸款的利息收入可以免稅。
(3)外國政府和外國金融機構按優惠利率向中國國家銀行貸款的利息收入可以免稅。
(4)外資企業對中國科研、電力能源開發設計、交通工作發展趨勢、農林牧業生產開發設計關鍵技術專利取得的特許權,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減征10%的稅率。其中,技術領先或條件優惠的,可以免稅。
(5)外資企業從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和國家規定擴大開放大城市城市所獲得的股票 除依法免稅外,利息、貸款利息、租金、特許權和其他收入均可減征10%的稅率
稅。其中,資金、機械設備條件優惠,或者技術轉讓領先,必須給予更多的減稅和免稅政策,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6)自2001年1月1日起,對于在中國沒有組織或場所的外資企業,從中國獲得利息、租金、特許權和其他收入,或者雖然有組織和場所,但上述收入與組織和地方沒有直接關系的,減少10個%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率。
(7)技術開發費抵稅應納稅額。自2001年1月1日起,外資企業在中國開展科研開發的技術開發費用較去年同期增加了100%(含10%)上述,經稅務局批準,允許購買國內產品項目的投資按原技術開發費用扣除企業所得稅金額的50元%,本年度應納稅額的抵稅。
(8)購買國產產品項目的投資免征企業所得稅。自1999年7月1日起,所有在中國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金額內購買的國產產品均符合《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產品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和限制甲級和乙級投資項目,除國發[1997]37號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免稅進口商品目錄》外,其選購國產產品投資40元%與前一年相比,購買機械設備最初可以增加企業所得稅的稅收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