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注冊公司注冊資本要注意的問題
作者:注冊公司 | 發布時間:2025-07-312018年新注冊公司注冊資本應注意的問題
企業家/貸款貨幣/天使投資者公司注冊資本可以說是所有企業家在提前準備創業時遇到的第一個晦澀難懂的專有術語,這與他們的技術專業無關。這也是第一個與新公司合規化有關的問題。這似乎是一個小數據,其中大學問了很多。以下自主創業企業稅務將介紹新注冊公司注冊資本的注意問題。
首先普及與注冊資本相關的基本知識。
注冊資本是公司法的定義。根據修訂后的《公司法》及相關規定,“注冊資本”的注冊管理逐步從“認購審批制度”調整為“認購制度”。幾位企業家必須知道這一變化的關鍵信息:
1.注冊資本認購沒有時限服務承諾限制,“如果一定要給這個服務承諾增加一個時限”最好不要超過公司的經營期限;2.注冊資本沒有認購制度,金額相對較低。換句話說,“一元公司”本質上是可以存在的。如果它更高,它將不受限制。富人是隨意的!
2.公司股東繳納的具體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財務會計中的“資本公積”,不再是工商注冊事項,也不再需要“驗資報告”。

最近,北京法院有法律案件,規定公司股東在經濟糾紛訴訟中認繳補充注冊資本后承擔連帶責任是什么意思?簡而言之,說大話一定要付出代價!如果你寫了1億注冊資本,你必須承擔1億范圍內的責任!對大多數人來說,這相當于有限責任公司成為無限連帶責任!
2、在注冊資本中加入脫離實際意義的非貨幣資產注資。
一些企業家,或自己思考,或在一些“權威專家”的建議下,通過自己的手機軟件注冊注冊資本,如作權、專利和其他非貨幣性資產。他們覺得通過增加資產報告的評估值,在不支付資金的情況下占很大比例的股權是合適的。事實上,從民法的角度來看,我對非貨幣資產投資的分解行為直接發生在個人轉讓非貨幣資產和投資中。我應該根據“財產轉讓收入”項目計算和繳納個人所得稅(詳見稅務)〔2015〕41號文件)。由于這一稅收要求在執行層面存在一些異議,甚至“權威專家”也上升到“封閉顛覆性創新”的高度,但我們的祖先一直教我們“不必掛樹”。請三思。我們必須用非貨幣性資產注資嗎?
更重要的是,即使實現了注資,這種非貨幣性資產進入賬戶后也會成為公司財產。正常情況下,必須分期付款折舊攤銷,成為公司的成本,直接增加了公司財務會計報表盈利的壓力。3、以投資者的投資估值溢價增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