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財稅人都不知道的10個稅前扣除問題
作者:營業執照代辦 | 發布時間:2025-07-2760%的稅務人不知道10個扣除問題
據說60%的稅務人不知道這種扣除問題,但也很常見。你了解嗎?
1、2017年發生的具體費用已經進行了會計處理。稅票是2018年出具的嗎?還需要減少收入嗎?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多個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34號):“由于各種原因,公司今年發生的經濟成本和費用未能及時取得成本和費用的有效憑證。公司在提前繳納季度所得稅時,可以暫時按照賬戶產生的金額計算;但是,在申報時,應及時補充成本和費用的有效憑證。“要求,如果企業在2017年發生的具體費用已經進行會計處理,成本費用和費用的有效憑證已在申報時填寫,則無需調整應納稅額。
2、公司產生的相關費用可能會出現平攤問題,如煤炭、水、水電等,如何扣除?答:無獨立計量系統產生的煤炭、水、水電費、代理土地稅等與形成運行相關的費用,可以憑相關合作協議和稅票取得發票并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收取自來水費企業增值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16年第54號);
如果您不能獨立獲得稅票或與其他客戶一起獲得發票,您可以持有相關合作協議、稅票復印件、共享金額證明和會計憑證,并根據確實扣除(本文參照當地規范)。
3、由于各種原因,公司今年發生的經濟成本和費用未能及時取得成本、費用等有效憑證的,如何處理企業所得稅第一季度的預繳稅款和申報?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所得稅多個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11年第34號)第六條的規定,由于各種原因,公司未能及時取得成本和費用的有效憑證,公司可以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暫時按照賬戶產生的金額計算;但是,在申報時,應及時補充成本和費用的有效憑證。
第七條規定,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七條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本公告實施前,公司發生的相關事項已按本公告要求處理,不再調整;已解決,但與本公告要求不一致的,公告實施后應減少2011年應納稅額。
4、2017年,公司計提員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會費及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公積金,但2017年未支付(分配),2018年5月31日前支付(分配),2017年申報時允許扣除嗎?答:能夠。2018年5月31日前未付款的,不得在2017年申報時扣除。(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年度所得稅申報表(A類,2017版)>填寫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17年54號)
5、公司如何扣除員工租房產生的租金費用?答:公司為員工包裹住宿造成的房地產租賃費用,以租賃合同和合理合法的證據列入員工福利費。
為R&D團隊租房產生的租金費用屬于R&D費用加計扣除項目中的“其他雜費”。其他費用通常是指與R&D項目密切相關的其他雜費,如技術書籍教材費、材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科技產品R&D保險費、技術成果的搜索、分析、評估、討論、評估、評估、評估、評估和工程驗收費用。企業知識產權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報銷、會議費、員工福利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這類總費用不得超過可加計研發總費用的10%。這類總費用不得超過可加計研發總費用的10%。
6、企業實際支付給聘用的執行董事和公司監事的勞動報酬收入可以扣除嗎?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多項政策實施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發展)〔2009〕121號)關于董事費納稅問題的有關規定,本人擔任董事、公司監事,無企業就職、聘用的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新項目納稅;本人在企業(含關聯公司)就職、聘用,同時擔任執行董事、監事的,董事費、公司監事費、個人工資收入應當合并,個人所得稅應當按照工資和工資收入的新項目繳納。
公司實際支付在企業(包括關聯公司)工作、聘用、執行董事、公司監事的費用,按工資收入扣除;公司實際支付給聘用的執行董事、監事的勞動報酬收入,按稅票扣除。
公司實際支付在企業(包括關聯公司)工作、聘用、執行董事、公司監事的費用,按工資收入扣除;公司實際支付給聘用的執行董事、監事的勞動報酬收入,按稅票扣除。
7、租賃公司繳納的房地產稅納入營業外收入,稅收調整中是否全部調整,實際納入哪一項?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房地產稅由房屋所有人繳納。使用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企業繳納。產權年限出典的,由承典人支付。房屋所有人、承典人未在房地產所在地或者產權年限不確定、租賃糾紛案件未解決的,由房屋管理人或者用戶支付。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條例》(財務會計〔2016〕22號)政策規定,消費稅、城建稅、環保稅、增值稅附加稅、房地產稅、土地稅、車船稅、合同印花稅等相關費用按“應納稅”學科計算。根據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公司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有效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費和損失收入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
提示:僅進行會計調整,將納入營業外收入的房地產稅納入“應納稅”學科,并按規定扣除企業所得稅。
8、如何扣除因工傷的費用?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司工資薪金收入和職工福利費扣除政策的通知》(國稅發行)〔2009〕3號)要求,公司員工福利費用,包括以下幾點:……(二)對員工衛生防疫、日常生活、住宅、交通等發放的各種補貼等非貨幣性福利,包括因工異地向員工發放的醫療費用、未實施醫療協調的公司員工醫療費用、員工直系親屬醫療補貼、取暖補貼、員工防暑降溫費用、員工困難補貼、救濟費用、員工食堂預算補貼、員工交通費用等。(3)根據其他要求發生的其他員工福利費用,包括喪葬補助、養老金、安置費、探親假車費等。
根據上述要求,實際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安全事故產生的醫療、一次性賠償等費用,扣除工傷保險賠償后,由企業承擔的,屬于醫療總體規劃以外醫療費用收取的一部分,在員工福利費中列支;
(2)企業員工因工死傷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在員工福利費中列支;
(3)企業員工因工傷死亡造成的賠償金可以完全扣除;
(4)員工發生與公司無關的安全事故時,應當在員工福利費中列出公司給予的各種走訪慰問補貼。
公司必須取得死傷員工死傷證明、協商或裁定材料、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作為企業員工死傷賠償的有效證據。
公司必須取得死傷員工死傷證明、協商或裁定材料、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作為企業員工死傷賠償的有效證據。
9、公司向員工發放的話費補貼、車改補貼、交通費、午餐費補貼、租賃補貼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扣除的工資和薪金支出嗎?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司工資薪金收入和員工福利費用扣除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布2015年第34號公告)第一點的相關規定,公司分配給員工人人有份的話費補貼、車改補貼、交通費、午餐費補貼、租房補貼等。納入公司員工工資收入規章制度,確定與工資收入一起發放的非營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司工資收入和員工福利扣除政策的通知》(國家稅收發行〔2009〕3)第一條規定的,但企業發生的工資工資支出按規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