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理記賬公司:這些發票“誤區”,你都了解嗎?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6-26北京代理記賬公司:你知道這些發票的“誤區”嗎?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在交易過程中難免會涉及到很多票據,而發票就是最常見的一種。那么,關于“發票”有哪些常見的誤解呢?接下來,北京代理記賬公司將對此進行介紹和說明。
一般來說,北京代理記賬公司認為,關于發票的“誤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不開具發票,就不需要申報收入。
這種觀點是錯誤的。事實上,無論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 ,即使取得了未開票收入,也需要如實申報。所謂未開票收入,是指未開具發票的收入,通常是由于銷售金額小,對自然人銷售,因此開具發票沒有實際意義。但在具體的會計處理過程中,這類收入也需要如實記錄和申報。
(2)取得進項發票即可扣除。
關于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取得的進項發票,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判斷是否為可抵扣進項稅。也就是說,只有符合國家規定允許進項稅額抵扣的項目,企業才能抵扣,否則不予抵扣。
(3)免征增值稅項目不需要開具發票。
納稅人適用免征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
(4)正確的發票面金額和稅額是符合規定的發票。
實則不然。按號碼順序填寫發票,確保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還要特別注意買方信息、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備注欄、商品和服務的稅收分類代碼是否正確。
(5)未取得發票不能納稅前列支。
這種觀點也是錯誤的。究其原因,能否進行稅前支付應區分各種情況,并非沒有發票就不能進行稅前支付。
(6)視為銷售不能開具專用發票。
錯誤。作為銷售繳納增值稅也可以按照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超出經營范圍不能開具發票。
這也是錯誤的。如今,隨著企業經營業務的日益多樣化,納稅人除主營業務外,還會有其他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經營活動。因此,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發票時,不受營業執照中營業范圍的限制,即只要發生真正的應稅業務,就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
(8)開紅字 增值稅發票 時間限制。
事實上,只要符合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就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如果納稅人之前已按原17%按原17%、11%使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銷售折扣、暫停或退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是一些常見的發票“誤解”。北京代理記賬公司認為,企業納稅人無論是自行開具發票還是尋求稅務機關開具發票,都需要了解和重視開具發票的問題,確保企業后續記賬納稅申報工作的有序進行。此外,如果企業對“發票”問題有具體疑問,也可以向北京專業記賬公司尋求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