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續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6-14在其他地方開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分支機構在其他地方注冊,必須有總公司的設立決定、申請及其代表相關信息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分支機構不能單獨承擔責任,因為沒有主體資格,沒有獨立的財產權。那外地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續?對于這個不懂的朋友下邊何不跟著小編的腳步一起來看看吧!
在其他地方開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1. 在異地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之前,首先要到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核名;
2. 核名通過后,準備下列資料:
(1)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
(2)總公司規定;
三是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總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通知和身份證件;
(5)分公司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包含房地產證明和租賃協議;
(6)分公司的經營范圍;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材料。
3. 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準備好的材料進行審批;
4. 等待資料審核通過后,即可領取營業執照。
3. 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準備好的材料進行審批;
4. 等待資料審核通過后,即可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應該具備的標準
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居住地之外成立的經營活動機構,分支機構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設立分支機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的全名;
2、經營范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公司的經營范圍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