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有效嗎?有哪些法律風險?十問十答來解決你的困惑(股權代持有效嗎?有哪些法律風險?)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6-14股票代持有效嗎?法律風險是什么?十問十答來解決你的疑問
又到了每月法律課堂教學的時間了。根據近一個月的客戶咨詢及其展覽的法律譜成果,本月法律熱點問答話題:“股權持有”。下面,小編將一一解決大家的疑問。
1、股權代持協議是什么?
答:股權代理協議是指實際投資者與名義投資者簽訂合同,約定實際投資者注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投資者為名義股東的協議。
2、什么原因導致股權代持?
答:一是規避國家公職人員嚴禁投資或入股、外商投資準入、國家部委管理要求、《公司法》股東人數限制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二是避免股權鼓勵、資產隔離、關聯交易、競業限制等限制。
3、在股份代持糾紛中,有哪些常見的糾紛類型?
答:
(1)代持協議效力糾紛;
(2)隱名股東確權顯名糾紛;
(三是隱名股東經濟糾紛;
(4)投資資金性質糾紛;
(5)代持股權出讓善意第三人維持糾紛等。在這些爭議中,隱名股東確權顯名的比例超過一半。
4、股票代持有效嗎?
答:合理的,除非有《合同法》第52條(民法典第153條)、154條)規定的失效情況。
5、實際投資人是股東嗎?
答:不是。根據高效的股權轉讓合同,實際出資人只有財產利益,而不是出資公司的股東。
6、債務人在未履行出資義務時,是否可以規定實際出資人在未注資利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答:不能。債務人有權要求名義股東承擔相應的責任,名義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后,可以向實際投資者追究。
7、名義股東私自出讓代持股份的效力如何?
答:參照《物權法》第十六條適用的善意取得制度,如果滿足善意取得的要素,如真誠、有效對價、工商變更等,處罰行為是合理的,否則處罰股權的行為無效。
8、名義股東私自處罰代持股權后,實際出資人的救濟措施?
答:實際投資者可以認為名義股東和第三方的股權轉讓無效,并根據高效的股權持有協議,將違約損害賠償給名義股東。
9、實際投資者如何顯名?
回答:以下可以達到其中一個:
(1)經公司其他股東超過一半同意;
(2)實際投資者可以提供證據表明,超過一半的其他股東知道自己實際投資的事實,并且從未對具體行使股東權利提出異議。
10、簽訂股權代持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
(1)簽署書面代持協議。
細化雙方在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出資額、出資方式、持有方式、持有期限、持有費用、股東權利、股東權利履行、名義股東限制、違約責任、股息紅利分配、新股認購權、剩余財產權分配等。
(2)保存往來記錄
轉帳時注明款項的實際特點和用途,保留對標公司或張三實際出資的原始憑證(銀行轉帳流水)、電子郵件,微信記錄等。
(3)告知公司其他股東履行相關權利
及時向其他股東公布股權持有協議,并得到其他一半以上股東的確認。同時,他們積極參加股東大會,簽署會議紀要或決定,從企業獲得分紅。
(3)告知公司其他股東履行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