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公司名稱變更登記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外國投資公司名稱變更備案
編號
文件名稱
表明
第一,外商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
2根據規定作出的決議或確定正本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四是《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
5營業執照原件、IC卡原件(電子文件營業執照)
6其他相關文件
規范標準:
1、本申請表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名筆填寫,字跡要清晰。
2、上述文件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影印件,但需要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2、上述文件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影印件,但需要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3、上述文件如為外語,應提交漢語翻譯,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4、同時申請多種變更(備案)時,同樣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項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其章程規定的決議或者決定,決定或者決定的內容應當與所申請的事項一致。
6、名稱變更后,除已提交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外,需更換新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并將團本轉交登記機關備案。
原名字
申請變更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