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企業名稱變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企業名稱變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企業名稱變更批準意見》(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專人寄送辦理時提交,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圖章)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處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應當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3、申請者的名稱是“中國”、“中華”、“我國”、“全國”、“國際”一詞,提交國務院審批文件影印件;

注:1、企業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企業名稱備案,申請超過其公司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權限的,本規范可用于公司登記管理機關申報具有名稱審批權限的登記機關審核;公司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在受理公司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的所有名稱工商變更申報材料后,填寫《企業名稱變更審批意見書》,申報具有名稱審批權限的登記機關審核。
2、《企業名稱變更批準意見》、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
3、A4型紙應用于提交的申請和其它申請材料。
上述類型未提交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標明“與原件一致”,并由企業登記機關蓋章,或者對其指定代表蓋章或者簽字。

上述類型未提交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標明“與原件一致”,并由企業登記機關蓋章,或者對其指定代表蓋章或者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