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有限責任公司工商變更
有限責任公司的工商變更包括公司名稱、公司住所、公司股東、注冊資本、投資方式、投資時間、股權轉讓、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登記機關等項目的變更。
(一)、更改公司名稱
常見問題:
若要辦理公司名稱變更,應先獲得新名稱審批。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企業名稱變更預核準通知書》;
5.允許名稱變更的股東決議(股東表決比例應符合章程規定,法定股東應當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6.修改后的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二)、改變公司住所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居住證明(一般為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產權證明。
(二)、改變公司住所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居住證明(一般為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產權證明。產權人為自然人的,應當親自簽字,產權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公章)。
(三)、變更法定代表人
常見問題:
法定代表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相應的資格。被鎖定在“北京企業信用信息網”就業限制黑名單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主管。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允許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股東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比例)。
(四)、增加注冊資本
常見問題:
1.變更后的注冊資本中,貸款貨幣部分不得低于總額的30%,但不需要增加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
2.在現有注冊資本已全額繳納的情況下,公司申請增加注冊資本的,增資部分可以按照開業時繳納注資的有關規定分期繳納。提交工商變更申請時,應繳納不少于增資部分20%的注資,其他部分可在工商變更審批之日起2年內繳納。(投資公司不得超過工商變更審批之日起5年)
3.原注冊資本未繳納但按時繳納的,在提交工商變更申請時,應繳納不少于增資部分20%的注資。原注資可按修訂后的章程支付,原注冊資本未支付的部分出資時間不得超過企業成立之日起2年(投資公司不得超過成立之日起5年)。
4.資本公積金以股本溢價記錄,未分配利潤(稅后)轉入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法定公積金轉為注冊資本的,驗資報告應當規定保留的公積金不得少于轉為公司注冊資本前的25%。
5.以股權出資增加注冊資本的,請參閱《如何辦理股權出資登記一次性通知書》。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以貨幣方式增資的,應當提交法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允許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股東決議(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投票比例,由法人股東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6.修改后的規章制度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五)、減少注冊資本
常見問題:
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在全市公開發行報紙上發布減資公告,自公示之日起45日內,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減資。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允許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股東決議(股東表決比例應當符合章程規定,法定股東應當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5.公開發行報刊減資公告樣品;
6.說明公司債務清償或擔保狀況(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7.法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8.修改后的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六)、變更實收資本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法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七)、改變出資方式
常見問題:
已辦理資產轉讓手續的非貨幣出資不能改變出資方式,變更后的出資方式應不少于30%。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允許公司變更投資方式的股東決議(股東表決比例應當符合章程規定,法定股東應當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修改后的規章制度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八)、改變出資時間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允許公司改變出資時間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占比,法人股東親筆簽名,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5.修改后的規章制度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九)、股東轉讓股權
常見問題:
股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相應的資格。
提交資料:
1.《公司工商變更(備案)申請書》;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允許股東轉讓股權的股東決議(股東出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不需要提交決定);
5.股權轉讓協議;
6.涉及當地國有產權轉讓,應當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涉及中間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提交央企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地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以按照國有產權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提交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文件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審批文件;
7.股東變更時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掃描件或法人證明復印件);
8.修改后的規章制度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十)、變更業務范圍
常見問題:
新經營范圍涉及預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審批部門的審批文件。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新經營范圍涉及預許可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
(十一)、改變股東姓名(姓名)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允許因股東姓名(姓名)變更而變更相應規章條款的股東決議(股東表決比例應當符合章程規定,法人股東應當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5.股東名稱變更證明(公司股東名稱變更證明由股東登記機關出示名稱變更證明;法定股東名稱變更,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文件);
6.股東資格證書變更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掃描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7.修改后的規章制度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十二)、改變營業期限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允許改變營業期的股東決議(股東表決比例應符合章程規定,法定股東應當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5.修改后的規章制度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十三)、工商變更機關
常見問題:
工商變更機關因跨備案管轄地轉移居所而發生變更
變更流程:
1.根據上述變更地址提供的材料和注意事項,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初審通過后,遷入地的登記機關也向申請人出示了《企業遷移通知書》;
2.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給遷移地登記機關,領取《企業遷出批準通知書》;同時,遷移地檔案管理部門通過掛號郵寄方式將登記檔案郵寄至遷移地檔案管理部門;
3.遷入地登記機關收到檔案后,申請人正式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所有變更材料和《企業遷出批準通知書》,審理成功后5個工作日內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備案登記編制
有限責任公司的備案登記包括:公司章程備案、董事、主管、監事備案、分公司設立備案、分公司名稱變更備案、分公司注銷備案、公司清算組備案。
備案登記編制
有限責任公司的備案登記包括:章程備案、董事、主管、監事備案、分公司設立備案、分公司名稱變更備案、分公司注銷備案、公司清算組備案。
(一)、章程備案
常見問題:
以上變更事項以外的其他主要規定的變更,應當向工商機關備案。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3.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允許規章制度變更的股東決議(股東表決比例應當符合章程規定,法定股東應當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5.修改后的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二)、董事、主管、監事備案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根據章程的規定,允許公司董事(含副董事長)、監事變更的股東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應當符合章程規定的表決比例)。
(三)、分公司開設備案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分公司公章。
(四)、分公司名稱變更備案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確認分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
5.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分公司公章。
(五)、分公司注銷備案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分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證明。
(六)、公司清算組備案
常見問題:
股東應當組成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
提交資料:
1.公司變更(改革)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指定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允許公司成立清算組的股東決議(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投票比例,由法人股東親自簽字,公司股東加蓋公章).
編制補領執照備案
(一)、因執照遺失、損壞申請補領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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