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辦理公司變更法人流程(更換法人代表需要什么手續)
作者:注冊公司 | 發布時間:2025-01-25企業在線申請變更法人流程(公司法人拆遷需要什么程序)
《民法典》第一編 通則
第三章
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擁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借款人另有約定外,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的法人承擔連帶債務。
法人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合并成為法人的行為。分為兩種類型:1。新合并,又稱建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合并為新法人的合并方式,原合并法人的全部權利義務由新法人承擔;
2.吸收合并,又稱現有合并,是指一個或多個法人屬于現有法人,合并法人主體資格解決,現有法人主體資格仍然存在,合并后的權利和義務由現有法人擁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是指一個法人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新法人的行為。分為兩類:
1.新設立分立,又稱建立分立,是指由原法人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新法人,解決原主體資格,分立后設立新法人。
2.衍生分立,又稱存續分立,是指原法人分離部分,創立新法人,原主體資格依然存在,分立法人成為新法人。新設立的,應當將原法人的財產所有權和債務分為兩部分或者幾部分,并創立多個新的法人。法人分立的,其權利義務由分立的法人承擔連帶債務。只有債權人和借款人另有約定的,才不能按照約定使用本標準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