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什么意思(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什么意思)
作者:公司注冊代辦 | 發布時間:2025-01-17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什么意思(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什么意思)
綜合所得年度結算是指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符合稅法規定的年終結算的,應當辦理綜合個人所得稅結算,多退少補。否則,不需要辦理最終結算。綜合收入主要包括工資薪金收入、勞動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和報酬收入。綜合所得適用于7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
一、本人綜合收入應納稅額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方式有三種,一種是按年計稅,如營業收入和個人綜合收入為按年計稅;二是按月計稅;三是按次征稅。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是按年計稅,即按月預繳個人所得稅,年終結算清繳,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綜合收入的應納稅額計算主要分為兩個步驟。首先計算綜合收入,即工資和工資收入全部計入總收入;勞動報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為具體勞動報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80%;在扣除20%費用的前提下,將稿酬收入減去70%,即稿酬收入為具體稿費收入方的56%。
然后計算綜合收入的應納稅額,即我的綜合收入,應納稅額為每納稅年度收入扣除費用的6萬元,以及其特殊扣除、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的余額。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年收入總額-6萬元-社保和公積金費用-專項扣除-其他扣除)*稅率-快速扣除。
二、年終結算的有關規定。
我的綜合收入必須在年底辦理最終結算的稅務申報。根據稅法規定,個人取得綜合收入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本人所得稅的最終結算:一是從兩個以上取得綜合收入,綜合收入年收入減去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二是勞動報酬、報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中的一項或多項收入,年綜合收入年收入減去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第三,納稅年度內的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四是經營者申報退稅。
1、本人綜合收入年終匯算清繳期限。需要辦理綜合收入最終結算的,必須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就業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提交《個人所得稅年度實施納稅申報表》。有兩個以上就職或者擔任部門的,選擇向其中一個就職或者擔任單位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未就職或者擔任部門的,應當向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綜合收入的最終結算必須保留備查和提交的材料。辦理綜合收入最終結算時,應準備收入、專項扣除、專項扣除等扣除、捐贈、享受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并按規定保留備查或提交。
3、本人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退稅要求。如果我處理最終結算退稅或義務人為納稅人處理最終結算退稅,稅務局批準后,按照國庫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處理退稅。個人申報退稅時提供的最終結算信息錯誤時,稅務局應當通知本人進行變更;變更后,稅務局應當及時辦理退稅。申報退稅時,需提交在中國開立的銀行賬戶,并在最終結算地附近辦理退稅。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最終結算時,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最終結算收入不超過12萬元,需要辦理最終結算納稅,或者年度最終結算納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個人可以免除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最終結算。
總之,綜合收入最終結算是其工資、勞動報酬、稿費、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收入,屬于年度稅收個人所得稅,由于月為預繳個人所得稅,因此當需要綜合收入最終結算時,需要進行年度個人所得稅最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