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子稅局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如何填報?
作者:代辦公司注冊營業執照 | 發布時間:2024-10-31問:新電子稅局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如何填報?
答:新電子稅局取消《其他扣稅憑證明細表》后,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等符合進項抵扣要求票據的,在申報時按規定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
同時,應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10欄“(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相關欄次。按照《<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規定,第10欄“(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反映按規定本期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所取得的扣稅憑證上注明或按規定計算的金額和稅額,第10欄包括第1欄中按規定本期允許抵扣的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第4欄中按規定本期允許抵扣的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其他扣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