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戶籍注冊公司要求 北京開公司落戶條件?
作者:admin | 發布時間:2024-09-26北京開公司落戶條件?
外地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在京入戶
(一)申請入戶人須具備的條件
1.申請人須是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包括:
(1)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
(2)合伙企業的一名合伙事務執行人;
(3)公司制的私營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申請人在京開辦的企業要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申請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
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
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8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90%以上;
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
(2)申請人申請在城八區以外的區(縣)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
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在4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15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50%以上;
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
2021北京落戶新規外企有名額嗎?
外企有指標就是特少,2021年應屆畢業生或者留學生的落戶指標呢?
主要是一些國家單位。比如說,北京市的法院,檢察院,各個區的政府部門,國稅單位等等的國家機關單位,是一定有留戶的指標的。如果能夠通過國家考試,成為北京的公務員,那么北京戶口問題就不需要擔心了,完全沒有問題。
另外一部分,是國企,也是有很多的北京落戶的指標。而對于一些外企,私人企業來說,落戶北京的指標就非常少,如果有,也是高層管理人員,才有這樣的指標的。普通的員工是沒有這樣的福利待遇。
北京民營企業人才引進政策?
(一)北京人才引進公司符合條件:
凡在FESCO存檔且注冊地在京的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駐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駐京研發機構、環保企業、軟件企業。
北京人才引進辦理北京人才引進個人符合條件:
1、申請人必須在所在用人單位有兩年以上連續工作經驗;
2、專業必須符合《2006年人才目錄》
3、年齡45周歲以下且身體健康者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b、在國內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須經國家教委認證)。
關于具體的細節也可以查看戶籍網相關介紹。
非京籍戶口可以考北京公務員嗎?
非北京戶籍,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北京地區的職位。
報考國考北京地區職位的考生,符合崗位的報考條件就可以參加考試。國家公務員考試北京地區的職位在考生戶籍方面沒有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基本報考條件供參考(全面報考條件查閱2017國考公告):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京外生源進京落戶條件?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北京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的畢業生符合一定條件,可申請辦理引進。引進畢業生原則上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如實習期內考察不合格,可停止落戶。
據介紹,全市采取指標數量的方式控制引進畢業生總量。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政府確定的總量規模,結合全市重大規劃落實、重大項目建設、畢業生總體情況等,制定年度指標分配方案。與往年不同,《辦法》明確,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的畢業生符合條件可申請引進。條件有三,畢業生本人為創業企業發起人或主要創始人;創業企業創辦時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轉讓、后期入股等情形);創業企業屬于高精尖、文化創意等本市重點支持發展的產業,創新創業成效突出。
依據《辦法》,本市引進畢業生原則上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引進當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其中,教育、醫療衛生系統引進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文化、體育系統和郊區用人單位可適當引進本科畢業生。引進當年本科畢業生一般不超過24周歲,畢業院校為北京地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京外地區“雙一流”高校。
父母為北京支邊人員,且在本市有直系親屬需要照顧的畢業生;父母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親屬需要照顧的畢業生;上學期間,父母雙方均已調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可直接辦理引進手續,不占引進指標。
《辦法》強調,引進的畢業生實(見)習期內主動離職或實(見)習期內考察不合格,并經延長考察期仍不合格的,可由用人單位申請,經主管單位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批準撤銷其《接收函》,停止辦理落戶。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畢業生及其利害關系人存在行賄行為的,取消引進資格,對不良信息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予以記錄,信息有效期為5年;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注銷;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