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公司注冊登記 工商注冊登記是什么意思?簡單點,不要復雜流?
作者:營業執照代辦 | 發布時間:2025-10-15工商注冊登記是什么意思?簡單點,不要復雜流?
工商登記是政府在對申請人進入市場的條件進行審查的基礎上,通過注冊登記確認申請者從事市場經營活動的資格,使其獲得實際營業權的各項活動的總稱。
依據法律規定和企業設立登記的程序不同,分為下面幾種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設立的法人分支機構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設立的法人分支機構的營業登記單位 、全民所有制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營業單位、集體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營業單位 、合伙企業(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合伙企業的分支機構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分支機構 、個體工商戶。

工商注冊登記是什么意思?簡單點,不要復雜流?
工商注冊:設立公司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憑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當前,我國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冊成立公司的門檻將降低。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013年12月28日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取消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流程如下:
1、核準名稱
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2、 提交資料
核名通過后,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后,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3、 領取執照
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項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國有企業注冊資本變更審批的規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
10、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企業調取工商登記檔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調取本公司資料:1、企業出具的委托書,加蓋公司公章;2、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二、調取非本公司資料:經辦人身份證律師證或律師事務所介紹信法院立案證明公安局介紹信檢察院介紹信
工商登記是政府在對申請人進入市場的條件進行審查的基礎上,通過注冊登記確認申請者從事市場經營活動的資格,使其獲得實際營業權的各項活動的總稱。2013年3月10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記制度,將\"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依據法律規定和企業設立登記的程序不同,分為下面幾種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設立的法人分支機構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設立的法人分支機構的營業登記單位
全民所有制企業
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營業單位
集體所有制企業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營業單位
合伙企業(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
合伙企業的分支機構
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的分支機構
個體工商戶
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
集體企業登記管理條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企業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工商企字〔1999〕第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來,一些地方工商管理局陸續來文、來電,要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確企業登記管理中的若干具體問題。經研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核定,應按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國統字〔1998〕200號)執行。其中,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一律核定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核經濟性質。國統字〔1998〕200號文件中有關公司經濟性質的劃分,只作為統計的依據。
二、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包括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等,應當在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樣。股份合作制企業不得稱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但是,改制企業原名稱中含有“公司”字樣的,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后可予保留。
三、軍隊、武警部隊、政法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中央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和管理的直屬企業脫鉤后企業的政府主管部門問題。(一)中央直接管理的企業,待報請國務院明確后按國務院的規定執行。(二)并入到中央直接管理的企業中作為其子企業的,由該中央直接管理的企業行使主管部門的職能。(三)移交地方管理的企業,按地方政府的規定執行。地方黨政機關與所辦企業脫鉤后企業的主管部門問題,地方政府有規定的,按地方政府的規定執行;地方政府沒有作出規定的,按前述意見執行。各地可據此對原有的登記申請文書進行適當修改。
四、股東以實物折價入股的,其出資應當是能夠作為資本直接用于該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包括交通工具、辦公用房、辦公用品和生產經營所需設備、原材料及產品等。股東以不能用于所設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物品出資的,登記機關不予核準。
五、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可以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申請公司登記時應提交投資人或全體合伙人同意投資入股的文件、加蓋原登記機關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等。上述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投資興辦外商投資企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股東資格問題,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六、社會團體(含工會)、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具備法人資格的,可以作為公司股東或投資開辦企業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的規定不得經商辦企業的除外。
七、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自身不得從事經營活動。條例發布前已辦理登記的,應隨著條例的執行予以糾正。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已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應辦理事業單位注銷登記。
八、集體企業產權界定,屬于國有資產的,按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暫行規定》辦理;屬于集體資產的,按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經貿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理甄別“掛靠”集體企業工作的意見》等有關集體企業清產核資的規定辦理。
九、登記主管機關對不予通過年檢的企業,應當依法通知,并及時作出行政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在吊銷營業執照之前,企業的法人資格或經營資格仍然存續。
十、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其法人資格或經營資格終止。其中,公司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由股東組織清算組清算;非公司企業法人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由主辦單位、投資人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被吊銷的企業不負責清算,但應當在處罰決定書或吊銷公告中載明清算責任人。
十一、對股東或投資人在有限公司或非公司企業法人中的股權或投資,人民法院予以凍結或判決或裁定拍賣、變賣或其他方式轉讓給債權人或第三人,要求登記主管機關協助執行的,依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凍結或強制轉讓股權問題的答復》(工商企字〔1999〕第143號)執行。
十二、依照企業登記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公司章程修改或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主管部門(主辦單位),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備案。登記機關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準予備案,并出具準予備案的函件,申請和核準備案的時限,參照變更登記的時限執行。企業應當申請備案而未辦理備案的,對備案事項的變更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三、登記機關對企業集團不單獨設立年檢程序。在對母公司或核心企業進行年檢時,應當將企業集團的資格和條件作為審查事項。
十四、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經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被登記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將營業執照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登記機關應當收繳,也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其營業執照。無法收繳的,由登記機關公告作廢。利用應繳回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可比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非公司企業法人應當辦理注銷登記,但法定代表人拒不簽字的,可以由該企業清算組織負責人簽字,也可以由該企業的全體出資人簽字蓋章。登記機關對不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的企業,可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和其他有關法規處理。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