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注冊規定 公司要達到什么規模才可以叫集團公司?注冊資金需要多少萬?
作者:公司注冊 | 發布時間:2025-10-15公司要達到什么規模才可以叫集團公司?注冊資金需要多少萬?
集團公司就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并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在《公司法》中并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
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
凡母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達到1000萬元、具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即可申辦企業集團。
內地企業怎么才能在香港掛牌上市?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內地中小企業赴香港掛牌.上市要求條件及流程規則,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香港掛牌.上市好處
(1)多元的融資渠道。香港是一個有效、容量大的、全方位的融資市場,所謂全方位,不僅大型企業可以在香港掛牌.上市,中小型企業也可以,不僅國營、國有控股企業可以上市,民營中小微企業也可以。香港有主板、創業板和國際板三個不同的掛牌.上市板塊,適合不同發展程度的企業在香港掛牌.上市。
(2)進入國際融資平臺,再融資渠道暢通企業在香港掛牌.上市等于進入了一個國際融資平臺;掛牌.上市后,隨著業務發展,企業在有需要時可以進行再融資。香港證券市場的再融資能力非常強,而且市場可以靈活配合企業的需要。在香港再融資通常通過配售的方式進行,掛牌.上市企業可以按著本身的需要,把握適當的市場時機;在投資銀行幫助下,一般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籌到所需要的資金,幫助企業發展。
二、通過在香港掛牌.上市,內地企業進一步國際化
(1) 規范企業,優化結構內地企業通過在香港掛牌.上市除了可以直接籌集到所需要的資金,同時也可以把企業進一步國際化。
(2) 內地企業在香港融資上市后,來自全球各地的資金開始持有企業的股份,企業的發展營運便要考慮到國際股東的期望和受他們的監督。無論是股權結構、經營管理、金融投資、行政模式等都得按國際標準的程序進行。這些要求,對加速內地企業的成長,特別是企業的體制改革和轉型有很大的幫助。
(3) 提升競爭力企業在香港掛牌.上市,實現國際化,有助企業提高素質,加強競爭力,也有助提升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形象。
企業如果成功在香港掛牌.上市,一方面能讓國際投資者增加對內地企業的了解,另外也幫助提高內地企業的國際知名度與聲譽,為企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有助企業引進國際策略性投資者,促進企業的業務打進國際市場。
成立一個國際組織需要什么條件?
國際組織是指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或其他國際法主體)為實現共同的政治經濟目的,依據其締結的條約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常設性機構。
國際組織的法律人格來源于組成國際組織的基本法律文件。國際組織作為國際私法主體有其自身的特點: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受基本法律文件的嚴格限制,常常是不完整的;國際組織在其財產限度內直接承擔責任。
國際組織一般指政府間國際組織,是國際法主體之一.而廣義上說,國際組織還包括非政府間的國際組織.A.有著國際目標
C.有永久總部和維持持續行動的儲備和補給
D.有相當的預算,這些預算至少來自三個國家的公民、基金會和政府的捐贈
協會如何注冊?
成立協會絕對不是簡單的事情比成立公司要難得多的多,協會屬于社會團體,要到民政局辦理登記,登記手續要分兩次辦,第一次叫籌設登記,第二次叫成立登記,中間還要開幾次會員大會什么的,具體程序如下: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0號發布) 規定: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批準籌備:
(一)有根據證明申請籌備的社會團體的宗旨、業務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的;
(三)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在申請籌備時弄虛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社會團體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名稱、住所;
(二)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三)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四)民主的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

(五)負責人的條件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六)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
(九)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沒有本條例第十三條所列情形,且籌備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內容完備的社會團體,準予登記,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宗旨、業務范圍和活動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動資金;
(六)業務主管單位。
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社會團體憑《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申請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社會團體應當將印章式樣和銀行帳號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這所有手續中最復雜的就是必須有一個業務主管單位,這個單位必須是一個國家機關,并且與你團體的業務有關系,比如網絡協會一般應當找信息產業局什么的,但是這個主管部門沒有任何義務批準你的申請,也就是說不論你符不符合條件他都可以不批,他不批民政局就不會批,所以你必須努力說服他才可以,這就是全部的程序。
剛成立的公司能辦退休嗎?
剛成立的公司如果有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企業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規規定,所有成立的企業都應該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范圍,都必須為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
社會保障部門應對達到退休年齡、并且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