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變更稅務登記具體需要哪些手續?(企業進行變更稅務登記具體需要哪些手續?)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公司變更稅務備案實際需要哪些手續?
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名稱、經濟類型、經濟性質、住所或經營地址(不屬于中國稅務機關)、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模式、開戶銀行、賬戶等內容的,經營者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備案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中國原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變更備案書面申請報告。經營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公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向原主管中國稅務機關提交變更備案書面申請報告。
稅務備案,又稱稅務登記,是指稅務機關依照稅法的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進行登記管理的法律制度,是經營者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律程序。今天,我們將簡要介紹稅務備案所需的相關程序:
(一)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名稱、經濟類型、經濟性質、住所或者經營地址(指不屬于變更主管的中國稅務機關)、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模式、開戶銀行、賬戶等內容,經營者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備案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向原主管中國稅務機關提交變更備案書面申請報告。
、營業執照;
、變更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
、中國稅務機關出具的原稅務備案證明(包括稅務登記證、團本、稅務申請表等);
、其他相關文件。
經營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公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向原主管中國稅務機關提交變更備案書面申請報告。
(2)經營者辦理變更登記時,應當向主管中國稅務機關領取變更稅務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按照表格內容如實填寫。加蓋公司或業主印章后,應當自收到變更稅務申請表之日起十日內向主管中國稅務機關提交。經主管中國稅務機關批準后,報中國稅務機關批準變更的,按規定期限向主管中國稅務機關領取填發的稅務登記證等有關證件,并按規定繳納工本管理費。
經營者辦理下列事項時,除按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備案證明外,必須持有稅務備案證件:
(一)設立銀行基本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延期申報、延期納稅;
(四)申請稅票;
(五)申請出具外出經營活動稅務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停業;
(七)其他相關稅務事宜。
具有應稅所得額、應稅資產或應稅行為的各類經營者,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稅務備案。
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應稅所得額、應稅資產或者應稅行為的各類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稅務備案。本涉稅事項適用于個體經營者和個人合伙企業申請稅務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