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變更需要什么材料及程序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合伙企業變更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
一、合伙企業變更登記手續:領取《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提交文件,申請工商變更→繳納登記費,領取營業執照2。合伙企業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1)執行合伙人或指定代表簽署的工商變更申請。(2)所有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三)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4)合伙企業變更經營場所的,必須在遷入新經營場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相關要求參照變更登記提交文件第六項)。合伙企業變更經營場所跨企業登記機關轄區的,必須在遷入新經營場所前向遷入企業登記機關申請工商變更。(5)法人和其他組織委托的實施合伙事務的模式發生變化,并提交接管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接管委托書。(6)合伙企業變更公司類型的,應當變更企業名稱;普通合伙企業調整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應當提交國家有關部門或者授權機構頒發的各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書。(7)合伙企業變更合伙協議的,應當按照變更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蓋章的新變更合伙協議或者變更合伙協議的決議。(8)新合伙人入住的,應當提交新合伙人的主要資格證書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合伙協議及其全體合伙人認購或者具體繳納新合伙人出資的確認書。(9)合伙人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的,應當提交所有合伙人對合伙人認購或者具體支付出資的確認書。申請變更的經營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必須在登記前報批準的項目,并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或許可證。變更合伙企業名稱,提前核實名稱的,還應當提交合伙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10)《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團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不需要在國家局提交的材料清單中提交(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事項必須報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審批文件。注: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退還《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