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變更登記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企業法人變更備案
一般而言,公司變更登記時,已登記的事項發生變更,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例如公司名稱,柱說,
法人代表
、當注冊資本、業務范圍、類型股東發生變化,公司因合作或分立爾存續時,應當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工商變更。如果彈弓收入的董事、監事、主管發生變更,只需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即可。修改公司章程未涉及登記事項的,還應先修改后續的公司規章或者
公司章程
提交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企業工商變更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批準的工商變更,公司不得私自變更登記事項。
程 序
1、申請時間
企業名稱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變更住所的,必須在遷入新居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居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居住地跨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轄區的,必須在遷入新居前向遷入地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工商變更;遷入地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原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將公司備案檔案移交當地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業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具有法定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企業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款支付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國務院受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州、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審批文件;以募集資金的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文件。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減少注冊資本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90日起申請工商變更,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發布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示至少三次的相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說明。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批準的專項項目的,應當自我國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類別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公司工商局申請工商變更,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別開設標準提交相關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股東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股東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更改姓名或姓名的,應當自更改姓名或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送原公司工商局備案。
企業董事、監事、主管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原公司工商局備案。
因合作和分離而存在的公司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作和分離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登記;因合作和分離而成立的新公司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合作、分立的,應當自合作、分立決定或者確定之日起90日起申請登記,提交合作協議、合作協議、分立決定或者確定公司合作協議、分立公示至少三次的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表明。
股份有限公司合拼
、分開的,還應提交國務院受權部門或省、自治州、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審批文件。
變更登記事項涉及《
公司法人營業執照
》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更換營業執照。
2、提交的文件
企業申請工商變更,應向企業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①企業法人代表簽署的工商變更申請書;
②根據《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定或者確定;
③企業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其它資料。
④企業工商變更涉及公司規章變更的,應當提交變更后的公司規章或者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