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股東或股權變更辦事指南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紹興股東或股東變更服務指南
第一,公司股權變更流程的詳細步驟
1、所需材料
(1)老公司規章制度;
(2)制定新的公司規則;
(3)營業執照正副本(無影印件);
(4)公章;
(5)各股東身份證;
(6)需要提交的信息:
①變更申請(簽名及蓋章)
②投資者狀態表(必須加蓋公章)
③變更公司董事、監事競選決定(新股東簽名)
④公司股份可以改變公司的規章制度(新股東簽名)
⑤本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原股東簽名)
⑥公司董事、監事、主管狀況表(身份證簽名及加蓋公章)
⑦本公司股權轉讓協議2(按要求簽名)
⑧公司執行董事聘用主管決定(簽名)
⑨企業法定代表人備案表(簽名及蓋章)
注意:材料完成后,將自己的名字簽在身份證掃描件上,并附上“與原件一致”,簽名區域簽名,保持筆跡一致。
2、攜帶材料,取得工商局,等待通知領取營業執照。
2、攜帶材料,取得工商局,等待通知領取營業執照。
3、之后到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到時候必須帶上材料:變更后的規章或公司章程(2份)、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2份)、投資人調整為公司股東的,還應提供法人股東稅務登記復印件(2份)、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原件。
二是公司股東變更注意事項?1、簽署股東變更協議的核心核心
股份變更過程中,轉讓股份的核心應為公司股東,買方可以是原公司股東,也可以是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結合實際情況,部分公司股東要以公司名義簽署股權 合同轉讓,這將導致合同主體混淆。另外,如果買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大會的決議依據;如果是自然人,要檢查是否注冊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大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股東在簽署股東變更協議前,應征求其他股東的建議。只有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才能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其它法律。 設置外部程序的執行,否則會產生失效的法律后果。另外,無論是開股東大會的決議,還是單獨的股東建議,都要形成書面報告,防止其它股東后悔,引發糾紛。
3、關注預審批程序?
部分股東變更協議還涉及主管部門的許可,如國有股權、外資企業股權變更等。
4、明確股權結構
股東變更協議的買方應當通過審查轉讓股東所屬公司的公司規章制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必要文件,詳細了解轉讓股東所屬公司的股權結構。
5、股東變更協議買受人應當仔細分析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經營狀況
(1)調查公司經營狀況;
對企業財務狀況進行剖析:要求企業提供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和最近的財務報告,核實公司總資產、負債情況;核實公司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區分公司的經營能力、償債能力;
三是對公司納稅情況進行調查。
6、股東變更協議的買受人應盡可能掌握股權轉讓的相關信息,以決定是否有瑕疵。
(1)應注意轉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缺陷,即非貨幣財產的具體價格明顯小于認繳出資額;
(2)應注意轉讓的股權是否存在注資不足(毀約)的缺陷,也就是說,股東變更協議中的股東出資不按時、全額支付;
三是要注意所轉讓的股權是否存在股權出質。
7、股東變更協議應當要求合同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和保證。
(1)股東變更協議的買方應要求出讓方作出以下承諾和保證;
股東變更協議出讓方應要求買方作出以下承諾和保證。
7、股東變更協議應當要求合同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和保證。
(1)股東變更協議的買方應要求出讓方作出以下承諾和保證;股東變更協議出讓方應要求買方作出以下承諾和保證。
8、股東變更協議應當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上面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的公司股權變更流程的詳細步驟和常見問題。具體來說,雙方進行股權轉讓交易時,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受讓方為義務人,執行代扣代繳稅款責任。
超過5%的證券公司股東或股東變更評審服務指南一、范疇
股東、控股股東擁有證券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變更,由證券公司注冊地證監局進行初審。
二、根據
1、第三章是公司法
2、《證券法》百二十九條;
3、《證券監督管理條例》
4、《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監管的實施意見》(證監組織字母〔1999〕14號)
5、有關證券機構類行政許可事項審核工作的若干要求(機構部函)〔2005〕576號)
6、有關證券公司股東變更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機構部函)〔2006〕424號)
申請資格
1、證券公司的主要股東必須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成為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1)申請前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
(2)累計虧損達到50%的注冊資本;
(3)資不抵債或者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
或者負債總額達到凈資產百分之五十的。
第四,申報材料和要求
1、證券公司向我局提交申請,并提交下列信息,對材料的基本審批,我來局承擔:
(1)申請文件;
(2)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或股東大會報告);
(4)公司規章;
(5)買方背景資料(股東介紹、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6)近年來,股份購買者由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7)關于證券公司信息公開的說明;(配件3)
(8)股票買方《關于入股證券公司的承諾》;(配件2)
(9)股份變更后的公司股權結構圖(證券公司需要在股份機構圖中逐步公布股東的股權環境,直至最終利益持有人);
(10)股東變更后股東之間關聯的解釋;
股權受讓方的《承諾書》(11);(配件1)
(1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放棄優先受讓權的保證書;
(13)證券公司是否以任何方式向股票買方提供財務支持(如擔保);
(14)法律意見書;
(15)身份證件、居住證明、護照、海外長期居留權證明、畢業證明等復印件。,直接間接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狀況申報表(配件4)及以上自然人,在申請前三年未因違規經營受到重要處罰的證明;
(16)律師對直接和間接擁有證券公司10%以上自然人個人信用狀況的專項法律意見。
2、申報材料申報規定:
(1)申請材料一式四份,由證券公司申請,材料規格必須為A4紙,并加蓋申請公司公章。
2、申報材料申報規定:
(1)申請材料一式四份,由證券公司申請。材料規格必須為A4紙,并加蓋申請公司公章。證券公司申請必須規范。
(2)在申請材料中,法律意見書必須由兩名以上的老師簽字,并附有律師事務所和簽名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復印件。此外,老師必須對以下事項發表明確的法律意見: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股東變更行為和過程的合法性,轉讓標的不會有權利缺陷;股份變更后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相關性(如果存在,相關性必須詳細公布,并強調控股股東);股權受讓方的注資是否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直接和間接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和控股股東是否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持倉資格;股東變更后,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是否存在。
(3)《專項法律意見書》要求:對于直接間接持有證券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主管應當對其個人信用狀況進行調查,并出示《專項法律意見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1)其個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處分;(2)是否起訴,起訴原因及裁定情況;(3)近五年個人是否受到黨紀政紀處分;(4)個人是否有未償還的到期債務;(5)其投資控制或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或單位是否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6)其投資控制或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或企業是否因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監管不力造成重大損失或重大案件。
證券公司需要在股權結構圖中逐步公布股東的股權環境,直至最終利益持有者。
證券公司需要在股權結構圖中逐步公布股東的股權環境,直至最終利益持有者。
(5)審計報告須附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及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6)股權受讓方的《承諾書》和證券公司自查報告的具體要求,按照《證監會機構部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及要求》附注中要求的內容和格式呈現。
配件1 保證書(范本)
本公司及本人,申購(轉讓)XX對證券公司股份的有關事項作出以下承諾,并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第一,本公司正在簽署《認股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在此之前,《證券公司發起人協議》XX認真調查證券公司的相關情況、經營情況、經營能力、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整改、客戶資產存管現狀、是否違法、非法經營等情況,并予以認可。XX現在證券公司的情況。本公司希望在此前提下進行認購(轉讓)XX證券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單位認購(轉讓)XX證券公司股權狀況。
第二,本公司不能在《證券公司管理條例》中規定,不能直接或間接擁有證券公司5。%或者上述股東的情況。
第三,公司股東資格獲得證監會批準后,將根據《認股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證券公司發起人協議》)真正履行出資義務,即不代表其他股東出資,也不代表他人注資;不采取任何方式從證券公司抽逃出資;證券公司的股東權利未通過股權托管、公司代管等方式轉讓;證券公司的用戶交易結算資產不被挪用,不要侵犯客戶托管的債券,不要侵犯客戶委托證券公司管理的財產;不要從事任何危害證券公司及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四,本公司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公司整改規則》(實施)(證監組織[2003]259號)、《XX《證券公司規章》規定,切實履行股東職責,催促股東履行職責XX證券公司遵守法律,合規管理;XX在今后的經營過程中,證券公司違法、違規經營,本公司將承擔股東的責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總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配件2 關于入股XX證券公司的承諾?
中國證監會:
配件3
關于證券公司信息公開的解釋
中國證監會:
配件4
自然人持倉情況表
有關“直接和間接擁有5家證券公司”%或者上述股份自然人狀況申報表的需求
1、填表說明
(1)本表適用于證券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現象,如證券公司籌備、開立和證券公司股權轉讓、增資擴股、減資及其外資入股證券公司等。由直接和間接擁有證券公司股份的自然人填寫,一式三份。
(2)請打印或用鋼筆填寫(簽名應為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