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企業申請工商變更應提供哪些材料?
吸收合并又稱占領合并或接受合并,是指將一家公司或多家公司(轉讓公司)的資產作為一個整體轉讓給另一家公司(接受公司),轉讓公司股東成為接受公司股東,或者獲得接受公司的價款支付,轉讓公司不經過清算程序而分手,其權利義務由繼承公司繼承的合并行為。
法律咨詢:吸收合并存續公司申請工商變更應提供哪些材料?
侓師回應:
(1)公司
法人代表
簽訂的《
公司變動
備案申請書(領取,公司蓋章);
(2)《公司(公司)申請備案委托書》(領到,公司蓋章),應當注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受托人的權限;
三是合拼多方股東大會的決議;
股東會決議
內容應該包括與哪些公司合作、合作的方法和財產合并的標準日期。
(4)合并協議;
合并協議的內容一般應包括合并各方的姓名、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凈資產金額、注冊資本和股東占股比例、合并方式和具體方案、股權轉換方式、合并后公司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注冊資本和股東占股比例。合拼多方
債務
繼承方案、員工安置方式、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等。
(5)公司驗資報告及合并后的負債表;
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章程(6);
(7)合并公告在報紙上發表三次確認;
(8)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解釋;
表明主要內容應包括合拼公司合并標準日財產、負債情況,上述債務在申請登記時是否已經落實擔保或與債務人達成共識,公司承諾不會因為合拼而對所有債務人造成傷害等。
(9)新公司股東大會合并后的決議;
(10)新增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及《公司股東(發起人)名冊》;
(11)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辦理注銷登記證明;
(12)合拼多方或一方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提交國務院受權部門或省人民政府的審批文件;
(13)營業執照復印件。
企業同時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還應當按照《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的要求提交相應的文件、證件。
企業同時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還應當按照《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的要求提交相應的文件、證件。
合拼涉及國有、集體產權變更的,應當在評估后提供評估報告和審批文件,并參照評估后批準的價格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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