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登記的法律依據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企業工商變更的法律依據
一、企業工商變更的法律依據
企業工商變更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司未經工商變更,不得私自變更登記事項。
(一)辦理程序
取得《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完成相關文件,申請工商變更。→繳納登記費,領取營業執照
工商變更應提交的文件
如果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變更備案,同樣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1、名稱變更
變更公司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公司名稱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申請名稱超過公司登記機關管轄范圍的,應當向具有該名稱備案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登記。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
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規章作出的變更決定或確定;
遞交
股東會決議
,內容應包括:居所變更的原因,擬變更的新居具體地址,改變公司規章的實際條款;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6)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2、居所變動
企業變更住所的,必須在遷入新居前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居住地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必須在遷入新居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工商變更;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原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將公司備案檔案移交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
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規章作出的變更決定或確定;
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內容應包括:住所變更的原因,擬變更的新居具體地址,改變公司規章的實際條款;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后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產證復印件;租賃住房提交租賃合同復印件及出租人的房產證明;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證明或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如果出租人是酒店或酒店,提交酒店和酒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提交住所證明外,將住宅性質改為經營性用房的,下列信息也應提交:
①住所(營業場所)登記表;
②住所(營業場所)所在地
社區居委會
或者業主同意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材料,由業委會出具。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變更居所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變更居所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3、變更經營范圍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在登記前確定需要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中國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
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規章作出的變更決定或確定;
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時,內容應包括:經營范圍變更的原因,提升/降低經營范圍的具體項目,改變公司規章的實際條款;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的要求,必須在登記前報批準,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或許可證;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4、法定代表變更
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公司簽署的《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請表》(公司蓋章);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按照公司規章的規定和程序提交;
提交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定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字(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投票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除自然人外,董事會決定由公司董事簽字。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6)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名稱)涉及公司董事變更的,應當按照《公司董事、監事、主管備案提交材料標準》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無需重復提交相同材料。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名稱)涉及公司董事變更的,應當按照《公司董事、監事、主管備案提交材料標準》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無需重復提交相同材料。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二)注冊資本變更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股東應當按照《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繳納注冊資本的有關規定認繳新資本;公司法定公積金轉為注冊資本的,驗資報告應當注明保留的公積金不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企業減少注冊資本,應在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請工商變更,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額。
增加注冊資本的股權出資,還應提交股權投資者簽署的股權認繳保證書、股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股權公司圖章)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以及指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4)股東大會決議,內容應包括:增加/減少注冊資本金額,各股東實際承擔增加/減少注冊資本金額,各股東出資方式,注冊日期;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經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8)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發表減資公告的報紙(公告期必須滿45日);
(9)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三是實收資本的變動
企業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自足額繳納注資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以及指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4)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規章作出的變更決定或確定;
提交股東大會決議的內容應包括:實收資本變更的原因,增加/減少實收資本金額,各股東實際承擔增加/減少實收資本金額,改變公司規章制度的實際條款;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注意:領取換領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四)股東變更
股東轉讓股份的,應當自轉讓股份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商變更。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企業變更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4)全體股東簽署股東大會決議,股東為自然人,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股東轉讓股權未召開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不能由全體股東簽訂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東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和其他股東的答復。其他股東未回復的,應當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
股權轉讓協議
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出讓雙方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法人股東死亡,合法繼承人合法繼承股東資格的,有關證明文件應當提交合法傳承);
(6)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公司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提交工作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社區法人提交社區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營非企業單位提交民營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要求變更股東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9)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根據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劃撥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裁定書,無需提交第四條、5項材料。
根據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劃撥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裁定書,無需提交第四條、5項材料。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或者備案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工商變更,并按照相應的提交材料標準提交相應材料。
注意:領取更換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五)股東名稱或名稱變更。
股東變更姓名或姓名的,應當在變更姓名或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
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4)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規章作出的變更決定或確定;
提交股東大會決議的內容應包括:股東更改名稱或姓名的原因,股東更改后的姓名或姓名,改變公司規章的實際條款;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6)股東姓名或姓名變更的確認;
公司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的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區法人、民營非企業單位提交登記機關批準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機關證明。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注意:領取更換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六是營業期限變動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規章作出的變更決定或確定;
提交股東大會決議的內容應包括:營業期限變更的原因、擬延期的期限和公司規章的實際條款;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定(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變更營業期限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6)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注意:領取更換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注意:領取更換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公司類型的變化(七)
企業變更類別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企業類別開設標準,在規定期限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股東大會決議的內容應包括:變更公司類別的原因,擬變更的公司類型,改變公司規章的實際條款或重新修改規章的決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規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或重新修訂的公司規章(根據擬變更公司類型對公司規章的要求);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6)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企業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工商變更,按照相應的提交資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資料。
企業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工商變更,按照相應的提交資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資料。
注意:領取更換營業執照時,應繳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
(八)撤消企業工商變更公司
根據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定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布決定無效或者撤銷決定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工商變更。
公司法人代表簽署的《撤銷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人民法院裁判文書;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