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怎么列訴訟主體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如何變更公司名稱?
如何變更公司名稱?
如何變更公司名稱?
訴訟主體是變更后的公司。企業法人分立、合作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登記并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作,其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擁有和承擔。《公司法》和《公司合作分立》也有類似的要求。
公司名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后,股東和經營性質不變的,變更前的公司和變更后的公司為同一民事主體。變更公司名稱時,變更前不會有名稱,變更后的公司不能在變更名稱前對公司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任何承諾。原公司變更名稱前的權利義務,應當由變更后的公司依法擁有和承擔,包括訴訟權利義務。
民事案件主體名稱變更的有關規定是什么?
1、原告或者被告在起訴前發生名稱變更、分立、合并的,人民法院在起訴階段發現的,應當向原告解釋要求其積極變更,并重新提交起訴書。
2、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主體情況發生變更的,由人民法院立即變更;原告只變更名稱,通知原告變更名稱;原告合并或者分立的,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原告參加訴訟,合并或者分立的機構拒絕參加訴訟,原告自動撤回訴訟或者解決訴訟;原告主體資格終止的,權利義務的繼承人作為原告當事人參加訴訟,權利義務的承擔人不愿作為原告參加訴訟的,視為自動撤回訴訟。
3、被告主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生變更的,原告未提出變更被告的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變更被告當事人。
3、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主體發生變更的,原告未提出變更被告的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變更被告當事人。被告法律主體終止的,原告可以申請變更其權利義務繼承人作為被告,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變更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