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業務單位法定代表人工商變更提交材料標準
做事根據 《
公司法人
《登記管理條例》
辦理條件
必要條件一、必要條件:
按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開設的企業法人申請
法定代表者
本規范可用于工商變更。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簽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代表
授權委托
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簽字);
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注明。
3、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請表(本人簽字,公司蓋公章);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流程,主管機構(投資者)對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任職證明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任職職位;章程規定的職位缺口,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章程規定職位缺口,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必須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6、《
公司法人營業執照
》團本。
注意:《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請表》可通過(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上述類型未標明提交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
上述類型未標明提交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蓋章。
責任部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做事地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聯系電話 手機:(0791)6350215 傳真:(0791)635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