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變更法人需要什么資料(個體營業執照名稱變更流程)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營業執照變更法人需要哪些信息(個人營業執照名稱變更流程)
一、公司營業執照變更流程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名稱預先核準,并辦理變更登記。變更后的公司名稱涉及“重慶”、“中國”等字樣或者不冠于當地行政區劃名稱的,應當按照規定查詢或者批準;
2、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后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3、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作出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命通知和身份證件及其原法定代表人的撤職文件;
4、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款繳清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東大會決定減少注冊資本或者確定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布公司減少注冊資本三次,自公示之日起90日后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三次公告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證明;
5、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項目,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6、變更公司類別的,應當按照擬變更公司類別的開放標準,在規定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有關文件;
7、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有關股東大會決議、股份轉讓協議、修訂后的公司規章及其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公司股東變更名稱或者名稱的,應當自變更名稱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8、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先修改公司規章或者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股東變更名稱或者名稱的,應當自變更名稱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8、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先修改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董事、監事、主管變更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二、公司營業執照變更信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
2、根據《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定或者確定;
3、其他相關文件、證件;
4、公司工商變更涉及變更公司規章的,還應當提交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者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