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變更是怎么回事呢?(法人的變更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法人的變更是怎么回事?
在日常經濟交流中,我相信很多經濟人都應該了解公司的法人情況,但法人變更也很常見。法人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機構、名稱、住所、業務范圍等重要事項的變更。法人變更的形式是什么?下面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法人變更的方式有:
一、法人變更
法人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機構、名稱、住所、業務范圍等重要事項的變更。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以根據法人的意愿獨立決定。法人只需進行相應的工商變更,即可發生變更效力。
公司法人的分立或合并涉及法人與相對買賣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任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務轉讓作出了強制性規定。
《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作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登記并公告。破產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要求。
但是對法人變更的方式實際如下:
(一)合拼
指兩個以上法人結合為一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合并是法人集中資產、擴大實力、提高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因為合作不需要通過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手續更簡單,操作成本更低,而不是分散原法人。法人合并有兩種形式:新設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新設式合并,又稱構建式合并,是兩個以上法人合并為新法人,原法平均消除的合并方式。吸收合并,又稱占領合并,是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個法人存在,被吸收法平均起訴消除。法人合并時,應當有法人含意機關押韻合并決定與多方合并的合并合同。為保障合作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法人應當在合作前通知債務人合作。債務人規定償還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的,作為債務人的法人應當遵守。否則,法人不能合作。
(二)分立
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分為多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分離是調整企業規模、降低風險的重要途徑。法人分立不需要通過法定清算程序,因此具有與法人合并相同的優勢。法人分立有兩種分立方法:新設式分立和存續分立。新設式分立又稱構建式分立,是指原分立法人,分立為多個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續分立,又稱衍生分立,是指原法人存續分離部分資產,設立新法人以上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程序與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決策和債務分配合同,向債務人發出分立通知,并按照債務人的要求償還債務或提供擔保。
二、變更后的結論
(一)解決法人問題。
在新設式合并中,原法平均解決;在吸收合并中,被占用的法人屬于解決方案。在新設式分立中,原法人被消滅;在存續分立中,只有原法人的資產或組織結構發生了變化。
(二)債務承擔
因合并而消滅的法人,其債務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擔。法人分立時,原法人的債務,應當按照分立前締約合同確立的分攤份額,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擔。
因此,我們知道企業法人的分立、合作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登記并公告。法人變更的關鍵形式有兩種,分立合作。合作是兩個以上法人結合為一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分立是指一個法人分為多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