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工商變更(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變更(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針對工商變更(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內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詢小編,今天小編針對該問題,梳理了以下幾點,期待可以幫您解疑釋惑。
一、審核項目
工商變更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審批機關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擔以下地方公司的工商變更:
(一)市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執行投資者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
(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投資設立的法人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履行投資者職責;
(3)集團母公司(居住在浦東新區的集團母公司可在浦東新區分局備案);
(四)股份有限公司;
(5)期貨公司及營業部;
(6)軍隊、武警軍隊、政法系統保存公司;
(7)銀行(支行以上);
(8)證券公司(分公司以上)、保險公司(分公司以上)、非銀行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
(9)**化工區公司;
(10)名稱中不含“上海”行政區劃的公司;
(11)從事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管理的公司。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區(縣)大隊承擔本區縣以下公司的工商變更:
(一)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公司外的公司;
(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權登記的公司。
三、申請資格
變更登記事項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交資料目錄
1、名稱變更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規章的決議和確定;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5)變更名稱,申請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名稱超過登記機關管理權限的,由登記機關向具有該名稱批準權的上級登記機關申請。申請名稱超過登記機關管理權限的,由登記機關向具有該名稱批準權的上級登記機關申請。;
(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確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審批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
2、居所變動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規章的決議和確定;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5)變更后住所使用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要求變更居住地必須報批,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
3、變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按照公司規定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審批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還應提交修改公司規章的決議、確定和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6)公司營業執照。
4、變更注冊資本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關于提高/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或者確定;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資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在報紙上提交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相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證明。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請工商變更;
(8)公司營業執照。
5、變更業務范圍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規章的決議和確定;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在登記前必須批準的項目,提交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審批機關獨立允許分公司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申請分公司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的審批文件和證書來提高相應的經營范圍,但在經營范圍提高后應標明“(有限分公司經營)”一詞。;
(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變更經營范圍的,必須報批準,并提交有關審批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
6、營業期限變化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規章的決議和確定;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確定要求變更營業期限必須經批準,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
7、變更股東或發起人的名稱或名稱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確定(變更登記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文件;股東工商變更不需要提交文件,公司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五)變更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的,提交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姓名變更證明;股東或發起人更名后的新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
8、股東變更有限責任公司
(1)公司備案(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股東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的,應當提交其他股東一半以上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在收到通知后30天未答復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向其他股東發出的書面通知;
(四)股東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5)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變更股東必須報批準的,提交相關審批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人民法院依照規定分配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需提交第四條、五項資料;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權同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機構轉讓國有資產的有關股權的,應當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權同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機構轉讓股權的文件,第五項材料不需要提交;
(8)營業執照。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的,應當同時申請工商變更,并按照相應的提交材料標準提交相應的材料。外資企業調整為國內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原外資登記機關要求的相關材料。
五、辦理手續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領取或從上海工商網站下載公司工商變更申請表;
2、申請人應當向工商機關提交公司工商變更所需的一整套申請材料,并領取收款憑證;
3、工商機關應當在收到后5日內確定是否允許登記;必須核實申請文件和材料,是否允許工商變更的決定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簡單登記的,工商機關應當當當當當場作出是否允許工商變更的決定;
4、工商機關決定允許工商變更的,申請人應當在5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六、審批期限
1、工商機關在收到后5日內決定是否允許工商變更;申請文件和材料必須核實的,應當自審理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允許備案;簡單登記的,工商機關應當當當當場決定是否允許工商變更。
六、審批期限
1、工商機關在收到后5日內決定是否允許工商變更;申請文件和材料必須核實的,應當自審理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允許備案;簡單登記的,工商機關應當當當當場決定是否允許工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