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工商變更公司名稱的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工商變更公司名稱的材料
工商變更公司名稱的,應當按照《公司法》規定,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商變更。公司變更名稱時,必須提供以下具體材料:
(1)、收到核名通知書,網上名稱變更預批準通知書、身份證、營業執照原件、公章;
(2)、將相關材料交給受理窗口 變更申請書、法人及股東身份證掃描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公司章程、授權委托書、產權證明、名稱驗證通知書、股東名單、《董事、經理、監事名錄》、股權轉讓協議;
(3)、領取營業執照 審理單、經辦人身份證;
(4)、刻章備案 授權委托書(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
(5)、變更機構編碼 原組織架構代碼正團本(含代碼卡)、變更后的法人身份證掃描件,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
(6)、變動登記證 稅務變更申請表(窗口領取)、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統一信用代碼原件及復印件、舊稅務登記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章程復印件、房地產證明復印件、租賃合同、租賃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掃描件、經營者身份證掃描件;
工商變更公司名稱的,必須在原公司名稱申請一年以上,才能變更公司名稱。變更公司名稱需要找當地著名的報紙進行公示。公示后,將變更企業的憑證交給工商窗口辦理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