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后幾年可以重新注冊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4公司名稱變更后幾年可以重新注冊
公司名稱變更后幾年可以重新注冊
一、公司名稱變更后幾年可以重新注冊
公司名稱變更后,公司原名稱在變更后一年內不能使用,所以公司名稱可以在一年以上注冊。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在同一企業登記機關,申請人制定的企業名稱中的名稱不得與同一行業或者不使用領域和經營特點描述的企業名稱中的名稱相同:
(一)在保留期內已備案或企業名稱,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二)除有投資關系或者轉讓企業名稱外,已經銷戶或者工商變更不滿一年的原企業名稱;
(三)被撤銷變更登記或者被撤銷工商變更不滿一年的原企業名稱,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企業名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友好,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利。
第二十三條?企業名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友好,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利。
人民法院或者企業登記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停止評估企業名稱的,公司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有效的法律文件或者企業登記機關的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辦理企業名稱變更備案。名稱變更前,企業登記機關應當用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其名稱。公司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將其列入異常經營名單;工商變更后,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將其刪除異常經營名單。
二、如何變更公司名稱?
公司變更名稱,應當自變更決定之日起?30?當日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
2、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變更公司名稱。
具體內容應明確:確定公司名稱并同意變更公司規章制度。
3、《公司名稱變更事先核準通知書》。
4、辦理變更登記的委托書、受托人資格和身份證明。
委托人為公司工作人員或企業登記代理人(為公司工作人員的,應提交工作卡復印件或其他證書為公司工作人員的證明材料和身份證掃描件。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組織企業登記代理機構,提交與“變更登記”相同的材料)。
5、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