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變更經營范圍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企業被收購變更經營范圍
企業被收購變更經營范圍
案件介紹
:在被一家德國企業收購后,江蘇省蘇州某設備有限公司不再經營原經營范圍內的業務。為確定公司凈資產,公司股東李某生向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查看財務報告和會計憑證,但遭到拒絕。隨后,李某生將公司告上法庭。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于11月13日審結此案。
李某生于2000年成為公司股東,全體股東于2005年3月25日通過公司規章制定。
公司注冊
股東張某生注資273.28萬元,占出資比例60.72%,另一股東出資88.36萬元,出資比例19.64%,李某生注資88.36萬元,占投資的19.64%。2006年3月,德國西門子公司
公司回收
之后,不能再從事原有經營范圍內的活動,同時公司被收購后,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現在沒有明確的經營場所。2006年3月,德國西門子公司
公司回收
之后,不能再從事原有經營范圍內的活動,同時公司被收購后,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現在沒有明確的經營場所。
大股東張某生因此想聘請新經理,同時改變經營范圍。對于這一問題,李某生和另一位股東與王某生產生了分歧。同一年四月三日,李某生致函公司要求查看財務帳簿和憑證,以確認公司的凈資產。而且公司于同年6月30復函,感覺查了一下。
公司財務報告
以及會計賬簿和憑證缺乏可執行性的拒絕。
從那以后,法庭上就開始了激烈的爭論。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李某生有權行使查閱公司相關的財務賬簿材料,但履行方式是否必須通過訴訟解決,公司會計賬簿材料是否有法律規定。
李某生代理律師認為,首先,原告的訴訟請求有足夠的事實和法律規定。被告注重給予財務信息,不需要通過訴訟履行自主權。但根據法院調查,作為公司股東,他甚至不知道公司的經營場所,股東如何履行自主權;其次,原告要求查看財務信息,原告認為需要交付才能查看。檢查后,原告有義務償還這是另一種聯系。原告規定交貨就是履行檢查。
但被告認為:一是經營地不確定,并不意味著原告不能履行自主權。原告是公司的高級官員,必須知道公司經營地的變更;二是會計賬簿由公司專業人員按規定保管,不能隨意交給股東。作為公司的高級官員,原告、法人、會計人員都在同一個場地工作,沒有安排好自己的想法。即使公司同意原告隨時查看會計賬簿,原告也需要尋找存儲財務信息的人,并要求他幫助查看,但原告沒有做出這樣的行為。
經審理查明,法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股東有權查看公司的會計報表。
經審理查明,法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股東有權查看公司的會計報表。2006年4月,原告書面要求查看公司會計賬簿,并證明其查看目的。被告拒絕這一點是本案糾紛的直接原因,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蘇州富士達倉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應當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李某生提供2001年至2006年上半年的會計賬簿和會計賬簿。
財務會計報表
,這樣李某生就可以進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