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名稱如何變更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公司分立后名稱如何變更?
公司分立后名稱如何變更?
一、公司分立后名稱如何變更?
1、申請人持有相關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請,經審核員初審批準,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收據》;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請人應在現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所有應更正的材料(出示通知)。
2、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方式的,應當當當當場確定是否允許登記,并提交《登記決定通知書》;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必須核實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出示《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作出批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在一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在一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要求:
第二十六條 公司工商變更事宜,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工商變更,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工商變更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工商變更申請;
(二)根據《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定或者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公司工商變更涉及變更公司規章的,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者公司章程。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確定的規定,工商變更在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審批文件。
二、申報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公司蓋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蓋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的權限和期限應當標明;
(三)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四)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確定變更名稱必須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5)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6)《企業名稱變更批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