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變更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怎么變更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執行合伙人委派代表如何變更?
1、涉及自然人簽字的,應當自行簽字,用黑筆或者簽字筆,圓珠筆、人名章、簽字章不得使用。
2、除標有影印件外,所有文件均應提交原件。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權委托人簽字確認所有影印件,并標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司公章。

3、如果合伙人是公司或法人機構,法定代表人應在加蓋公章時簽字。如果簽字人發生變化,請提交加蓋公章的新營業執照復印件。
4、自變更決定或確定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同時申請各種變更(備案)時,只需提交一份相同的材料。
規定:

(1)第三項是指通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簽署相關申請文件的公平性。
(2)合伙企業第六項變更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或者委托代表需要修改合伙協議的,還應當根據變更登記時合伙協議的協議,提交全體合伙人簽訂的修正案或者修改后的合伙協議和變更合伙協議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