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變更是不是交完稅才能工商變更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股權變更是否在公司變更前繳納稅款?
股權變更是公司經營中常見的業務,但很多人對股權變更是否需要納稅才能進行公司變更并不太了解和困惑?這種情況確實讓很多人感到困惑。讓創業企行財稅小編回答你的問題,解決你的疑問。我希望它能幫助你。
股權變更是公司經營中常見的業務,但很多人對股權變更是否需要納稅才能進行公司變更并不太了解和困惑?這種情況確實讓很多人感到困惑。讓創業企行財稅小編回答你的問題,解決你的疑問。我希望它能幫助你。
一、股權變更是否繳納稅款才能公司變更?
答:是的,作為法定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權所有人需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納稅。也就是說,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可以按20%的比例稅率計算。但轉讓人以價格轉讓的,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七種情況下的股權變更應納稅
1、售賣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當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以公開發行方式向投資者出售其持有的股權;
4、司法或行政單位強制轉讓股權;
5、境外股權投資或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6、以股權償還負債;
7、其他股權遷移行為。
三、股權出讓稅分析
(一)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的有關法律法規,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屬于“產權轉讓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讓書據的征稅范圍。
三、股權出讓稅分析(一)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的有關法律法規,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屬于“產權轉讓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讓書據的征稅范圍。
按所述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在進行股權轉讓交易時,股權轉讓的轉讓人和買方(即股權轉讓的買方和賣方)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計算方法:應繳印花稅 = 合同所述總額× 0.05%
(二)增值稅
根據稅收[2016]36號,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內容,包括貸款業務、立即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業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其中,金融商品轉讓是指外匯、商業票據、非商品期貨等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讓。其他金融商品的轉讓包括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如基金、信托和金融產品。
增值稅納稅人轉讓出售公司股權,按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6%。
根據《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稅務[2016]36號),本人轉讓金融商品可用增值稅免稅。
計算方法:應納增值稅=(賣價-買價)÷(1 6%)×6%(假設股權轉讓是指一般納稅人,征收率為3%)
(三)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根據股權轉讓方(即股權轉讓賣方)的特點,股權轉讓銷售利潤必須繳納稅款或個人所得稅。
1. 所得稅
公司主體股權轉讓人應當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扣除經營成本,計算納稅額。有關所得稅法規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解決財產轉讓等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10年第19號)的要求,企業取得資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務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還的應付收入等。,無論是以貨幣還是非貨幣的形式反映,除另有規定外,納稅應一次性記錄在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中。
——同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要求,公司的各種財產,包括固體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攤銷費用、投資資產、庫存等,以歷史成本為稅收計算的基礎。
計算方法:股權轉讓所得應納稅額=(收入總額-股權原值-合理費用)×實際所得稅稅率 2. 個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法規:個人轉讓股權,扣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股權轉讓收入余額為應納稅額,按“財產轉讓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法:股權轉讓所得應納稅額=(收入總額-股權原值-合理費用)×實際所得稅稅率 2. 個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法規:個人轉讓股權,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扣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股權轉讓收入余額為應納稅額。財產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計算方法:股權轉讓所得應納稅額=(收入總額-股權原值-合理費用)×20%
四、股權變更需要將以下資料帶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經營者將以下書面資料帶到稅務大廳辦理。:股權結構情況表、出讓人信息表、轉讓人信息表。 上一年度報表和最近三個月的月度報表(負債表、利潤表、現流表)。 工商局變更所需的“股權轉讓合同”、“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復印件。 出讓人、買受人身份證掃描件;法人轉讓給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驗資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與實收資本轉換時進行投資。委托書(出讓對方不能親自到現場辦理的給予)。 《資產評估報告》(由股權變更公司專利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占總資產50%以上的企業提供)(非必報項及相關報項)。 公正部門出具的公證書(非必報項、相關報項)應當在贈與或者繼承股權時給予。
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原件檢查);
3.公司關于變更的決議或確定(公司決定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規章(由股東簽字蓋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原件1份);
經公正、確認組織公正或確認的股權轉讓合同,轉讓股權的,應當提交有權審批部門的轉讓文件(原件1份)(注:如果我來局根據監察局共享系統檢查相關信息,則無需提交;否則,應提交紙質文件);
6.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提交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證原件,企業資格證書加蓋公章,標明“與原件一致”。股東為市商業主體的,可以免提交主體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