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變更要求及申請材料是怎樣的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企業名稱變更標準和申報材料是什么?
企業名稱變更標準和申報材料是什么?
一、企業名稱變更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變更企業名稱申報材料
1、《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專人發送時提交,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應當標明。
3、申請名稱為“中國”、“中華”、“我國”、“全國”、“國際”一詞的,應當提交國務院審批文件復印件;
注:1、公司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企業名稱變更備案,申請名稱超過公司登記管理機關的登記權限的,由公司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機關審查,本規范可用;公司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填寫《企業名稱變更批準意見》,并在受理公司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的所有名稱工商變更申請材料后,申請具有名稱批準權限的登記機關的審查。
2、《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意見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企業登記網》可以通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A4紙應用于提交的申請和其他申請材料。
上述各類未標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標明“與原件一致”,并由企業登記機關蓋章,或者由指定代表蓋章或者簽字。
上述各類未標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標明“與原件一致”,并由企業登記機關蓋章,或者由指定代表蓋章或者簽字。
三、公司名稱登記的要求是什么?
1、一家公司只能有一個名字。
2、公司名稱的組成部分是:公司所屬行政區域的名稱、名稱或商業號、行業號、反映行業或經營特點的字樣、公司的組織結構。字號應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3、除按規定設立的勞動服務公司外,公司名稱不得包含其他法人名稱。外資公司可以用當然人的名字作為名字。
4、經國家公司、國務院或者其授權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或者集團公司,可以在名稱中申請“中國”、“中國”或“國際”、“全國”、“中國”等字樣。其他公司,除歷史悠久的知名品牌(如**井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資公司外,必須在公司所在地省、市、縣的行政區劃名稱中注明。如果公司有正當理由,地名可以作為品牌名稱,如“北京”、“天山”等;但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如“北京市”等,不得作為公司名稱。
5、公司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漢字拼音和數字不得一起使用。公司使用外語名稱的,其外語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一致,并依法登記。
6、公司名稱不得包含損害中國和社會公共利益、可能欺騙或誤解公眾的內容或文字,不得包括政黨名稱、黨、政府、軍事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區組織名稱、軍隊名稱等。公司名稱不得與同一登記機關轄區內注冊的同一行業公司名稱相同或者相似。
7、公司名稱不能單獨使用“發展”、用“工業”這個詞來描述其行業或經營特點的公司,應該有三個以上的生產、科技企業。
8、以“總公司”的名義,公司必須內設三個以上的分支機構,稱為“公司”或“分支機構”。在分支機構和其他分支機構的名稱之前,必須標注附屬公司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