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有限責任公司變更
作者: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淺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
前言:在公司發展過程中,偶爾難眠會出現需要更改登記的情況,那么這種情況下該如何操作呢?以下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申報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根據《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定或者確定;
3、企業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企業變更登記涉及改變企業規章的,修改后的公司規章或章程修正案應提交。
做事標準:
辦理公司變更登記必須由全體股東共同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
辦理股權轉讓必須提供深圳產權交易所的證明。
必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規定(僅變更公司居住地、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的,無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公司規定;變更股東的,新股東大會必須制定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規定。)
3、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正、團本;
4、變更相關登記事項應同時提交的文件:
●改變名稱: A、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定;B、字號查重證明;C、變更“行政區劃名稱”的,還應提交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審批證明。
●變更住所:A、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定;B、新居使用證明(僅變更公司住所的,無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公司規章)。
●法定代表人的變更:A、公司蓋章的原規章影印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的,不提交章程);B、原法定代表人的辭職文件及其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命通知原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監事、經理同時變更股東的,提交新股東大會或新董事會決議)。
●變更注冊資本:A、股東(大)將決定;B、具有法定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應當提供資產評估報告;以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的,審計報告應當提交;原公司法人股東以貨幣、實體、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作價增資的,還應當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股東資格證明是指:
A、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國內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必須由登記地工商局蓋章即為合理];
B、自然人身份證明[外國自然人和港澳臺胞必須同時提交相當于其投資額的銀行信用證明];
C、社區法人登記證、工作法人登記證或編寫批準文件;
D、其他合法開業證明。
F、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有特殊規定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還應當提供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證書);
C、減少注冊資本的,下列文件應同時提交:
(a) 自決定減少注冊資本之日起30日內,公司在報紙上發布減資公告至少三次;
(b)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狀況的說明。
●變更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變更公司類型,應當按照擬變更公司類別的開設標準提交相關文件(參照各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的文件)。
●改變經營范圍:
A、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定;
B、業務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批準的項目,并提交相關審批文件。
●股東間轉讓出資或發起人間轉讓股份的:
A、股東(大)將決定;
B、經公正或公證的轉讓合同(國有資產轉讓的,同時提交國有資產管理單位批準文件)(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轉讓合同可免公正或公證;非市區國有資產轉讓的,可提交產權單位審批文件。但是轉讓合同仍然需要公平或者評估。)C、買方為企業法人的,也應提交其法人資格證明的影印件(股東資格證明是指:
A、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國內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必須由登記地工商局蓋章即為合理];
B、自然人身份證明[外國自然人和港澳臺胞必須同時提交相當于其投資額的銀行信用證明];
C、社區法人登記證、工作法人登記證或編寫批準文件;
D、其他合法開業證明。
F、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有特殊規定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還應當提供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證書)。
F、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有特殊規定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還應當提供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證書)。
●變更股東或者發起人(包括增加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監事、經理同時變更股東的,提交新股東大會或者新董事會的決議。):
A、原始股東(大)將決定;
B、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注資或者發起人向發起人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的,還應當提交公平或者公證的轉讓合同(國有資產轉讓的,同時提交國有資產管理單位批準文件)(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轉讓合同可以免除公平或者公證;非市區國有資產轉讓的,可以提交產權單位的審批文件,但是轉讓合同仍然需要公平或者評估。);
C、新股股東或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資格證明是指:
A、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國內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必須由登記地工商局蓋章即為合理];
B、自然人身份證明[外國自然人和港澳臺胞必須同時提交相當于其投資額的銀行信用證明];
C、社區法人登記證、工作法人登記證或編寫批準文件;
D、其他合法開業證明。
F、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有特殊規定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還應當提供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證書)。
●股東或發起人更改姓名或姓名:
A、股東或發起人更改姓名或姓名的證明復印件;
B、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更改名稱或名稱后的復印件
(股東資格證明是指:A、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國內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必須由登記地工商局蓋章即為合理];
B、自然人身份證明[外國自然人和港澳臺胞必須同時提交相當于其投資額的銀行信用證明];
C、社區法人登記證、工作法人登記證或編寫批準文件;
D、其他合法開業證明。
F、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有特殊規定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還應當提供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投資資格證書)。
●公司董事、監事、主管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董事、監事、主管的證明(即股東(大)關于董事、監事撤職、競選的決議,股東大會或者執行董事關于辭退和聘用主管的決議或者確定)(新董事、監事、主管的姓名、住所應當注明相關決定或者確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監事、經理在變更股東的同時,應當提交新股東會或者新董事會的決議。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監事、經理同時變更股東的,應當提交新股東會或者新董事會的決議。)
5、企業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第六,辦理時限:公司變更登記(名稱、類別、居住日期為3個工作日;其他工作日為5個工作日)
申請行政許可審理機關
1、公司位于龍崗、寶安,先后在龍崗、寶安工商分局辦理;
2、公司所在地特區和股東均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所在地轄區工商分局辦理,其他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冊分局辦理。
資費標準:
1、根據增加的注冊資本計算變更登記費,1000萬元以內的部分按0.8‰收費,超過1000萬元,超過部分為0.4‰收費,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費。
2、已按注冊資本計算繳納的注冊費部分,不再收費。
2、已按注冊資本計算繳納的注冊費部分,不再收費。
3、注冊資本不變的,扣除變更登記費100元。
參照文檔:
1、公司名稱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核準常見問題,有限責任公司開設登記登記常見問題說明。
2、法律法規:《企業登記程序規定》、《企業登記資本管理要求》、《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企業登記資本管理要求》、《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登記管理條例》。
注意: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134命令《關于發布深圳市行政審批事項清除結論的決定》,有關項目還必須提供政府外部批準文件,關鍵行業包括:國際貨運代理、倉儲、運輸、醫療機構、藥品、藥品、醫療機械、安全技術、成品油、石油、書報、雜志、基礎電信、增值電信、網絡服務、人才中介、職業分析、化肥、飼料、印刷、信息服務、娛樂、快遞、投標、當鋪、音像資料、保險、銀行、建筑、會計、辦學、法律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