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名了需要簽變更協議嗎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公司必須簽訂變更協議嗎?
公司有權改變自己公司的名稱,改變公司的名稱需要解決很多問題,例如,公司必須簽訂變更協議嗎??原簽訂的合同怎么辦?接下來,創業企行財稅小編將向您介紹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您解決相應的問題。
公司更名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公司具有獨立的法律個性,公司名稱的轉換,不會影響公司以往行為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公司名稱的變更不會影響公司之間的法律行為,變更公司和變更公司實際上是同一家公司,變更公司的所有法律行為都由變更公司繼承。
綜上所述,公司更名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公司更名不影響原合同的履行。
2、如何處理公司更名的債務?根據有關規定,變更后的公司應當觀察人員是否被拆除,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否被改變。如果只是公司名稱的變更,變更后的公司仍然必須承擔債務。
三、公司改名勞動合同有影響嗎?沒影響。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投資者,不影響工作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公司繼續履行。
《最大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五條員工未因自身原因從原用人公司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員工應當按照《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的要求終止與新用人公司的勞動關系,或者新用人公司應當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補償費的工作年限時,向勞動者提出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將原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給新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員工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單位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員工仍在原辦公場所和崗位工作,工作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公司變更為新用人公司;
(二)用人公司以組織委任或者任職的方式對勞動者進行調動;
(三)因用人公司合作、分立或者其他原因調動員工;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有效情況。
以上是創業企行財稅小為您詳細介紹“公司名稱必須簽署變更協議”的基本知識,公司名稱變更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公司名稱變更不影響原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