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的申請材料及辦理程序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變更公司名稱的申請材料和程序
公司名稱變更申請必須經過一定程序,并提交申請材料。
一、申報材料
(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掃描件(需本人簽字)由公司簽字并加蓋公章,具體委托事項、受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應當標明;
(三)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四)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要求變更名稱必須報有關部門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5)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團本。
(6)《企業名稱變更批準通知書》。
(6)《企業名稱變更批準通知書》。

注: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成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可用。上述各類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二、辦理手續
第一步:申請人應將相關材料帶到市政府服務中心提交申請,并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收據》;不符合審理標準的,應當在現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所有應當更正的材料,并提交通知書。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方式的,應當當場確定是否允許登記,并提交有關文件;需要核實申請材料內容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發出批準或者拒絕申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