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計稅選擇哪種方式好(年終獎納稅方式變了有什么影響)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年終獎計稅選擇哪種方式好(年終獎納稅方式變了有影響嗎)
年終獎金納稅方式是否有影響(年終獎金納稅選擇哪種方式好)
一、個稅變了!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文件明確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本人年終獎金不再適用于優惠算法,即不能獨立納稅,應納入原綜合收入計算納稅。
年終獎金的納稅方式將發生變化,年內發放,年后獲得的獎金可能相距數萬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優惠政策銜接的通知》,居民個人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本人年度一次性獎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方式的通知》的規定。根據本通知附分月計算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明確稅率和快速扣除額,并單獨計算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也可選擇計入原綜合收入計算納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也可選擇計入原綜合收入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應計入原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換言之,今年取得的年終獎金,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兩種方式,即獨立記稅和合并計稅。來年取得的收入只有合并計稅的一種方式。
獨立記稅和合并計稅適用于不同的年終獎金發放方式。
舉兩個例子:
A企業小趙,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后,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元,年終獎金為3萬元。按照獨立記稅的形式,小趙年終獎共繳納900元個人所得稅,年終獎29100元;按合并計稅的形式,相當于年終獎6000元,2.4萬元。對小王來說,兩種計稅方式下,年終獎差5100元。
B企業小趙,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金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金27萬元。若獨立記稅,小趙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900元,總計53490元。若合并計稅,則共繳納43080元個人所得稅。對小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的年薪相距10410元。
綜上所述,獨立記稅適用于薪酬高于年終獎金的員工,合并計稅適用于年終獎金較多的員工。
二、年終獎獨立申請還是納入綜合所得?哪個更避稅?
1、工資(年累計)>扣除(年累計),年終獎金在3.6萬元以下的選擇方案更劃算。
比如90后小李月薪8000元,五險一金1000元,每月扣除1000元(房貸)個人所得稅30元,年累計360元年終獎金36000元,選擇方案一更劃算。如果年終獎再高發1元,方案二比方案一省錢。看這里,年終獎高發一元,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多2310.1元!
2、工資(年累計)<扣除(年累計),選擇方案2可能更劃算
如果你有足夠的特殊扣除,比如計算5000個數字后超過工資,你通常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年終獎金選擇方案2可以扣除月薪不足的部分。
三、個人所得稅新稅率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收入;(二)勞動報酬收入;(三)稿酬收入;(四)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五)經營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收入;(七)財產租賃收入;(八)財產轉讓收入;(九)意外收入。
居民個人的工資和薪金收入;勞動報酬收入;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以下簡稱綜合收入)按納稅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月或者按次扣繳稅款;需要進行最終結算的,必須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進行最終結算。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收入;勞動報酬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分月或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最終結算。1、個人工資、工資收入預扣率表2、居民個人勞動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勞動報酬所得、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為預扣應納稅所得額,計算預扣應納稅額。
收入金額:勞動報酬收入、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減去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金額;其中,報酬收入減去70%。
扣除費用:扣除預繳稅款時,勞動報酬、報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按收入的20%計算。(1)居民個人勞動報酬預扣率表(二)居民個人報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以預扣20%。
3、綜合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收入是指居民個人的工資收入、工資收入、勞動報酬收入、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超額累進稅率(預扣率見上述一、二)。注:
(1)本表所指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每納稅年度收入扣除6萬元及其專項扣除、專項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二)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所得;勞動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本表分月計算,計算應納稅額。4、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動報酬所得;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率表;非居民個人工資、工資收入以月收入減去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動報酬、報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動報酬收入、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扣除20%后的余額為收入金額;其中,報酬收入減去70%。勞動報酬收入、報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扣除20%后的余額為收入金額;其中,報酬收入減去70%。
5、經營所得稅稅率表超額累進稅率可用于營業收入的5%至35%。注:本表所指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每個納稅年度的總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和損害后的余額。
6、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和意外收入;
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和意外收入;,可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本稅率適用于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
7、個人所得稅計算年終獎
居民個人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符合要求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計入原綜合收入。除12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外,按月計算的綜合所得稅稅率表明確稅率和快速扣除,并單獨計算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也可選擇計入原綜合收入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應計入原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四、如何計算申請個人所得稅?1、發生納稅義務的時間2、如何計算申報個人所得稅?(1)預扣預繳注意以下兩種緊急情況:①自2020年7月起,首次就業的個人工資收入和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實習獲得勞動報酬,按以下措施計算個人所得稅:②自2020年1月起,優化兩類人經營者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式:舉例:
小趙是A單位的員工,2020年1月至12月在A企業領取5萬元的工資薪金,企業辦理了2020年1月至12月全額扣繳工資薪金所得稅的申報。A企業于2021年1月發放1萬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萬元工資。A企業于2021年1月發放1萬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萬元工資。
原預扣預繳方式: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小趙1月份需要預繳個人所得稅(1萬-5000)×3%=150元,其他月份不需要預繳個人所得稅;最終結算,年薪不足6萬元,退稅150元。
新的預扣預繳方式:自1月起,小張可以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扣除費用6萬元,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結束時,無需辦理最終結算。(2)結算清繳五、收藏!個人所得稅優惠全集!
1、補貼、補貼不屬于工資薪金特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工作〈繳納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要求:以下不屬于薪酬特征的補貼、補貼或不屬于經營者本人工資、薪酬收入的項目收入,不征稅。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貼;差旅費補貼,誤餐補貼。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貼范圍明確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要求:根據財政部門的要求,我在城市和郊區工作,不能在經營企業或返回就餐。如果我真的需要在外面吃飯,我將根據實際的誤餐數量和規定的標準支付誤餐費,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部分企業以誤餐補貼的名義給予員工的補貼、補貼,應當納入當月工資、工資所得稅。
2、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可扣除一定規范的公務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發行〔1999〕58號)要求: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我因公務用車和通信體制改革獲得的公務用車和通信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酬”收入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規范由省地方稅務局根據經營者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計算,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明確,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3、免稅福利費(生活津貼)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可以免稅的福利費,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公司、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保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資金中支付的個人生活津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補貼范圍的通知》 (國稅發〔1998〕155)要求生活補貼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給經營者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的暫時性生活困難補貼,其就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從預留的福利費或工會資金中收取。
4、免稅的福利金和慰問金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個人所得稅免征福利金和慰問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福利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給予個人生活困難的補貼。
5、工傷保險待遇免稅
以財政部為基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相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稅[2012]40號)要求:“一、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要求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一次性殘疾補貼、殘疾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工傷醫療補貼、住院食品補貼、異地交通住宿、工傷康復、輔助設備、生活護理等,以及工人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取得的喪葬補貼、贍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補貼。”
6、人或單位繳納的“三險一金”免稅
稅務[2006]10號:企事業單位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可以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人或者單位實際繳納的公積金,可以在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不超過12%的范圍內,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人或者單位實際繳納的公積金,可以在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不超過12%的范圍內,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7、本人提取“三險一金”免稅
稅務[2006]10號: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金、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8、免稅生育保險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生育保險和生育醫療費用政策通知(稅務)〔2008〕8)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方法取得的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用或者其他屬于生育保險屬性的補貼和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9、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發放的補貼和免稅補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要求的補貼、補貼,是指政府特殊津貼、教授補貼、高級院士補貼,國務院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和補貼。
10、免稅退休費、退休費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具體規定:安置費、退休費、養老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退休費、退休生活補助費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發給干部和員工;
11、提高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從所在單位獲得免稅補貼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要求:退休,退休年齡,但由于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享受國家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教授)將退休期間的工資和工資收入視為免征個人所得稅。
12、科研人員崗位轉換現金獎減50%
稅務〔2018〕58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要求,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按照規定批準設立,科研人員的現金獎勵可以從崗位科技創新轉化收入中減少50%,記錄在科研人員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中,并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13、科研人員的股權獎勵暫不征稅
國稅發[1999]125號:科研院所和高校轉崗的科研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的形式給予科研人員個人獎勵。經稅務機關審查后,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14、亞洲開發銀行收取的免稅薪酬補貼
稅務〔2007〕93: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給中國公民或人民(包括執行亞洲銀行任務的專家)的工資和補貼。亞洲開發銀行確定這些人員為亞洲開發銀行員工或執行項目專家的,應當取得符合中國稅法規定的相關工資和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15、士兵轉業費、復員費、免稅退休金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要求,第六項:軍人轉業費、復員費、退休金;
16、軍人十三項補貼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事干部工資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6〕14號)要求:
(1)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貼;夫妻分居補貼;軍人家屬無工作生活困難補貼;獨生子女保健費;子女教育補貼;在職軍以上干部公共服務費(保姆費);軍糧差價補貼,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屬于軍事干部的免稅項目或者不屬于本人所得的補貼和補貼。
(2)暫不征稅的補貼和補貼有五項:軍事職業補貼;軍隊設立的艱苦地區補貼;專業補貼;基層軍官崗位津貼(營連排長崗位津貼);伙食補貼。
17、退役士兵一次性退休金和一次性經濟補貼免稅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委員會令第608號):對于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軍隊應當支付一次性退休金,一次性退休金由中央預算重點分配;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補貼,省、自治州、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求經濟補貼標準和分配方法。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規定免征一次性退休金和一次性經濟補貼。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規定免征一次性退休金和一次性經濟補貼。
18、遠洋船員的餐費
國稅發〔1999〕202號:由于船員的餐費統一用于集體用餐,不發給個人,特案允許此補貼不納入水手個人應納稅工資和工資收入。
19、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減免優惠
財政部 2019年第97號,國家稅務總局宣布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舶上航行時間超過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工資和薪金收入減征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0、疫情防控津貼免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宣布,2020年第10號: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獲得的臨時工作補貼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的標準包括地市政府規定的補貼和獎金規范。對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對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工作補貼和獎金進行比較。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將另行公布。
21、預防新冠肺炎的單位發放防護裝備
財政部稅務總局宣布,2020年第10號:企業發給藥品、醫療用品、防護裝備等實體(不含現金),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包括工資和工資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2、外交人員所得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八項:各國駐華大使館、領事館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及有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要求免稅的收入;
23、外國人的八項免稅補貼
財稅字〔1994〕二十號:以下收入,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外國本人以非現金或實報實銷的方式取得。
(二)外國本人按照合理規范取得的地區和出差補貼。
(二)外國本人按照合理規范取得的地區和出差補貼。
(3)外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局批準為合理部分。
24、外國專家特殊來源的工資免稅
依據財稅字〔1994〕20: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專家,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世界銀行立即派外國專家到中國工作;
2)聯合國機構立即派專家到中國工作;
3)為聯合國支援項目赴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遣中國專門為該國免費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署的文化交流項目,在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工資收入由國家承擔;
6)根據國家大專學校國際交流項目赴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工資收入由國家承擔;
7)通過民間科研協議赴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收入由國家政府部門承擔。
25、對海外人才稅給予補貼
稅收[2019]31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起,廣東省、深圳根據國內與香港所得稅負擔的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海外(包括香港、澳門、臺灣)高級人才和短缺人才給予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26、奧運會外國技術官員免稅
稅務〔2017〕60:受北京冬奧會組委會邀請,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期內臨時赴華,從事奧運會相關工作的外籍顧問及其裁判等外籍技術官員,由北京冬奧會組委會、測試賽組委會收取的勞動報酬免征個人所得稅。
27、西藏地區補貼免稅
財稅字[1994]021號:對從西藏自治州獲得的艱苦邊遠地區的個人津貼、浮動工資、額外服務年限工資、退休人員安置費和住房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27、西藏地區補貼免稅
財稅字[1994]021:個人從西藏自治州取得的困難偏遠地區的補貼、浮動工資、額外的服務年限工資、退休人員的安置費和住房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6]號。91:根據國家統一要求,在西藏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西藏取得的特殊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28、殘廢孤老烈屬的所得各省明確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實際范圍和期限由省、自治州、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求,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殘疾人、孤獨的老年人和烈士的收入。
29、免稅住房租賃補貼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2019年第61號《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條件的城市住房保障家庭,免征個人所得稅。
30、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收入的3倍內部分免稅
稅務[2018]164號第五條第一項:我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生活補貼和其他補貼),去年當地員工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金額超過三倍的部分,綜合所得稅率表不計入當初的綜合所得,可以獨立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