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名稱租賃合同需要改嗎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公司名稱變更租賃協議必須變更嗎?
公司名稱變更租賃協議必須變更嗎?
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合同代表保證,因此了解合同相關知識有利于維護自身利益。實際上,由于公司考慮到公司經營方向的變化,以及公司未來的發展可能會改變公司現有的名稱,公司必須改變名稱租賃協議嗎?以下小系列將詳細描述相關知識,期待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司名稱變更合同需要修改嗎?
變更公司名稱,無需重新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要求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投資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執行。換句話說,公司變更名稱后,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只需在勞動合同變更欄中注明即可。
二、公司名稱變更的相關要求、條件和材料
1、變更公司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定或者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名稱變更規定公司注冊時間一年以上。
3、公司變更名稱時,提交的材料:
4、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
5、變更程序
(1)收到網上名稱變更預核準通知書、經辦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原件、公章
(2)將材料提交受理窗口變更申請書、法人及股東身份證掃描件、經辦人身份證、公司規章、授權委托書、產權證書、名稱驗證通知書、股東名單、《董事、經理、監事名錄》、《注冊資本繳納情況表》、股權轉讓協議
(3)領取營業執照審理單,經辦人身份證
(4)刻章備案委托書(刻章公司制作)、法人本人身份證,經辦人本人身份證
(5)變更組織代碼原組織機構代碼正本(含代碼卡)、變更后的法人身份證掃描件、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
(6)變更登記證稅務變更申請表(窗口收到)、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統一信用代碼原件及復印件、舊稅務登記原件及復印件、公司規章制度復印件、房地產證明復印件、租金合同、租金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掃描件、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
(7)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變更、法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租賃協議、產權證明、原公司支票購買證明、未用完支票、財務章、人名章、公章、,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新法人簽字蓋章)、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新法人簽字蓋章)、規章或公司章程簽字蓋章、股東大會決議簽字蓋章、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工商變更審核表、營業執照授予歸檔記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