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藥店轉讓是否可變更企業法人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個體藥店轉讓是否可以變更企業法人
《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藥品經營許可證是企業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法定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偽造、交易、租賃、借貸。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個體藥店轉讓和企業法人變更的做法一直是,。1.個人和個人不是家庭成員,不得出讓《藥品經營許可證》,也不得接受企業法人的變更。2.變更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主要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直系血親,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企業法人變更手續。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規定,個體經營者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個體戶變更經營者,必須在注銷登記后,由新經營者再次申請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經營者在家庭成員之間變更經營者,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要求:偽造、偽造、交易、租賃、借款許可證或者藥品許可證材料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無違法所得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取消賣方、出租人和貸款人的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藥品經營許可證》是企業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法定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偽造、交易、租賃、借貸。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個體藥店轉讓和企業法人變更的做法一直是:
1.個人和個人不是家庭成員,不得出讓《藥品經營許可證》,也不得接受企業法人的變更。
2.變更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主要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直系血親,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企業法人變更手續。
3.為支持藥品連鎖銷售等優勢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實力雄厚的法人藥品經營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合并重組個體藥店,促進藥品經營領域的良好快速發展,更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用藥安全。
3.為支持藥品連鎖銷售等優勢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實力雄厚的法人藥品經營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合并重組個體藥店,促進藥品經營領域的良好快速發展,更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