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文件目錄
作者:北京公司變更 | 發布時間:2025-05-03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提交文件名稱
項目
文 件 、證 件 名 稱
遞交狀況
(有提交的打
“
√
”
)
更改公司名稱
1、公司法人代表簽署的《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原件一份)
2、《
公司法人營業執照
》原件及所有團本原件
3、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
1份)
(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
1份)
(必須加蓋本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
股東會決議
(原件一份)(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姓名變更事先核準通知書(原件1份)或字號查看確認(原件1份)
變更居所
1、公司法人代表簽署的《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原件一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企業新住所使用證明(見表明2)
7、國務院確定的法律、行政規章和操作要求
項目
提交有關部門批準的環境保護及其他行政機關批準文件
(正本1份)
變更法人代表
1、公司法人代表簽署的《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原件一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原件一份)(章程明確規定股東委派法定代表人的,這個決定不需要提交)
6、
法定代表人任免職文件
(正本1份)
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增加投資注冊資本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1)
(正本1份)
7、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8、新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見表明3)
9、新外商投資者簽署的《法律條文》
授權委托書
》
(正本1份)
以及被授權人的
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10、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正本1份)
11、第一次增資是非貸幣財產,已經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材料應當提交。
(正本1份)
減少投資注冊資本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1)
(正本1份)
7、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8、報紙上刊登的減資公告
(正本1份)
(自公示之日起45天后可申請減資備案)
9、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狀況的說明
(正本1份)
10、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新的驗資報告
(正本1份)
變更
實收
資產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
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正本1份)
6、
注資是非貸幣財產,已經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材料應當提交。
(正本1份)
改變出資時間的出資方式?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
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7、
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改變經營范圍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1)
(正本1份)
7、
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8、國務院確定的法律、行政規章和操作要求
項目
提交有關部門批準的環境保護及其他行政機關批準文件
(正本1份)
改變營業期限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1)
(正本1份)
7、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改變投資者的名稱或名稱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
章程修正案
(
正本
1
份
)
7、
確認投資者姓名或姓名變更(見說明4)
8、投資者改名后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見表明3)
改變投資者股份
1、《外國投資公司變更備案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定應當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
(正本1份)
7、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8、新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件 (見說明3)
9、新型外商投資者簽署的《法律文件送達委托書》
(正本1份)
以及被授權人的
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10、股權轉讓協議
(正本1份)
(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提交國有產權管理部門審批文件原件一份,股權轉讓協議還應經產權交易機構公證;不屬于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者公證)
11、法院
強制執行
提交協助執行通知書
(正本1份)
遷
出
本
市
1、《外國投資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全團原件
3、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決定)
6、遷入地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7、注銷海關、地稅、國稅的證明
(正本1份)
8、公安機關出具的繳銷圖章證實
(正本1份)
遷
入
本
市
1、《外國投資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正本1份)
2、公司名稱批準通知書
(正本1份)
3、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5、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決定)
6、遷入地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以及遷入地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1)
(正本1份)
7、遷入地
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8、
原登記機關出具的轉移證明
(正本1份)
9、企業住所使用證明(見說明2)
10、公司原始檔案保存完好。
(正本1份)
備案董事會成員
根據原章程規定,董事會成員變更,要遞交:
1、《外國投資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原件1份)(見說明1)
2、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3、
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4、
董事會成員任免職文件
(正本1份)
以及新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不符合原章程規定的董事會成員變動,要遞交:
1、《外國投資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原件1份)(見說明1)
2、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3、
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4、董事會成員任免職文件
(正本1份)
以及新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5、
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正本1份)
(決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6、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
(正本1份)
7、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
(正本1份)
監事主管
備案
1、《外國投資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
(原件1份)(見說明1)
2、
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實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必須加蓋企業印章,并且注明“與原件一致”
3、
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一份)(填寫本表)
4、監事、
任命經理免職文件
(正本1份)
及新
監事、
主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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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公司分公司工商變更
說明:
1、 企業同時有多個工商變更事項,只需填寫一份《外國投資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工商變更事項的并且有備案事項的,只需填寫一份《外國投資公司工商變更申請書》;只有備案事項,請填寫《外資公司備案申請書》;同一份文件只需提交一份,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可以就多種變更事項作出決定。
2、 公司、公司股東或發起人、董事、監事、主管或其他高管可以將其租賃或現有房產作為公司住宅使用;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原件一份)和場地使用申明(原件一份),由房地產租賃主管部門備案或備案。;股東等自有財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1份,驗證原件)和使用說明(原件1份)。
3、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屬于境外投資者的,必須提交經所在國家公證處公正的本地使領館認證文件原件;屬于香港和澳門的投資者,必須提交中國委托公證人的認證文件原件。中國法律援助(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分別加蓋轉遞專用章;臺灣省地區投資者須提交經當地公證機構公正并經廣東省公證員協會核實的證明材料原件;中國投資者必須提交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必須加蓋法人企業)<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 投資者姓名或姓名變更確認:屬于海外投資者的,應當提交經所在國家公證處公正的本地使領館認證文件原件;屬于香港和澳門的投資者,必須提交中國委托公證人認證文件原件。中國法律援助(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分別加蓋轉遞專用章;臺灣省地區投資者須提交經當地公證機構公正并經廣東省公證員協會核實的證明材料原件;中國投資者必須提交原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復印件(核實原件)。
5、 上述各類未注明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或者發起人簽字或者蓋章。
5、 上述各類未注明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股東或者發起人簽字或者蓋章。
6、外語文檔,確認必須附漢語翻譯件(原件一份)(公司翻譯的,必須加蓋公司印章;翻譯公司翻譯的,必須加蓋翻譯公司印章)。
7、凡表含有“□”處,打“√"選擇;報告不足時,可以打印續填,粘貼在后面。
8、各變更(備案)登記涉及法律、行政規章和國務院確定的要求必須提前審批的,應當提交相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原件一份)。
假如你還想原諒更多關于它的事情。
企業工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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